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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主管性侵少女害輕生!再獲判不起訴 家屬怒斥不公

Newtalk

更新於 03月05日04:07 • 發布於 03月05日04:07 • Newtalk新聞 |張瀞文 綜合報導
少女指控遭麥當勞主管性侵,最終於前年跳河輕生。 圖:翻攝自Threads

Newtalk新聞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在麥當勞任職期間,控訴遭店內李姓經理多次性侵與猥褻,導致換上憂鬱症,前年11月跳河結束生命,少女母親悲痛提告並公開控訴,但案件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罪證不足,家屬聲請再議後經高檢署認定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今日偵查終結,依舊作出不起訴處分。

當時年僅16歲少女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在離家500公尺外的麥當勞打工貼補家用,2024年11月少女跳河結束生命。同年12月14日,母親在社群平台悲痛發文「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更直言「女兒什麼都不敢說,自己偷偷去看醫生,她才16、17歲,那個人竟然下得了手」。

針對指控,李姓經理到案後全盤否認性侵,辯稱與少女之間是「兩情相悅」的關係,承認曾有親吻與觸碰胸部的行為,但堅稱未違反對方意願。對於部分較為嚴重的指控,李男則予以否認。由於案發地點多無監視器錄影或視線死角,雙方各執一詞。

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少女起初表示遭性侵6次,後來改口稱被性侵10次,前後供詞出現不一致。李男在檢察官面前聲稱曾與少女短暫交往,分手後仍維持朋友關係,從李男出示的通話紀錄,檢方認為並未發現任何違反意願的對話內容。認為李男未涉有任何妨害性自主的犯行,依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

少女家人不服,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收案後,認為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仍有疑點需要釐清,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士林地檢署對李男的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日仍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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