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月台把玩玩具槍嚇壞人 警火速逮人下場慘了
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日前接獲通報,指稱在捷運台北車站月台有民眾疑似持槍趴趴走,嚇壞不少搭車乘客!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最後在忠孝敦化站將這名李姓男子攔下,結果發現原來是一場萬聖節裝扮引發的虛驚。
這起事件發生在114年11月1日晚間7時許,當時19歲李姓男子與18歲洪姓友人相約參加萬聖節活動,兩人身上帶著裝扮服飾及一把未裝填子彈的道具BB槍。沒想到李男在板南線月台等候列車時,竟將這把黑色塑膠玩具槍拿出來把玩,還短暫秀給洪男觀看,儘管很快就收回袋內,但這個「亮槍」動作已經被後方眼尖的民眾發現,立即向司機員通報。
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調度警力展開攔截圍捕,最終在忠孝敦化站將李男查獲到案。雖然經檢視確認是玩具槍,現場也未造成群眾恐慌,但李男在公共場所做出持槍比劃的動作,已經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日前做出判決,認定李男行為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裁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同時將涉案的塑膠玩具槍及彈匣沒入。這下可讓原本開心參加萬聖節活動的李男,為了一時興起付出不小代價。
大安分局藉此案例呼籲民眾,在公共場所攜帶或展示類似槍械的物品,很容易引發社會恐慌,就算只是玩具槍,也可能因為一時疏忽而吃上官司,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