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卡關中 蘇紫雲曝發價書過期「2後果」
〔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行政院1.25兆台幣的國防預算特別條例草案,至今仍待立法院朝野協商後付委審查,美方去年已先行公布的特別預算5款軍售品項中,有3款裝備發價書將於下月中到期,國防部呼籲國會盡速審議特別預算以免全案「打掉重練」。對此,蘇紫雲分析,國軍向美爭取發價書效期展延、除面臨漲價風險,也不排除請求展延失敗、得重新建案,相較之下,於效期內完成發價書簽約仍是軍購最佳解。
針對國軍向美爭取軍售案發價書展延一事,國防安全研究院戰戰略所所長蘇紫雲分析,綜觀而言,特別預算軍購的最佳方案,仍是在現有發價書效期內完成簽署,以目前的軍售品項、金額拍板採購,最有利於我國建軍備戰。
他進一步指出,國軍若未於發價書效期內完成簽署可能面臨2種結果,一是美方同意展延、但總價將因應國際原物料市場價格而調漲;抑或美方拒絕同意展延發價書效期、最終導致全案取消,須重跑軍購建案流程,屆時採購順位也將大幅排後,更不利我國肆應中共威脅。
國防部本月6日證實,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去年12月公告的5項特別預算軍售案,其中的「M109A7自走砲」、「拖式飛彈續購」以及「標槍反甲飛彈續購」3軍售案發價書將於下(3)月中到期、月底須支付首期款,若屆時特別預算尚未審議通過而逾期簽署,恐使上述軍購案遭取消。
蘇紫雲重申,此次1.25兆國防特別預算條例中,逾9千億台幣為對美軍購、約3千億元規劃國內採購,凸顯「軍購」與「國造」兩大手段並進的戰略意義。他形容,軍購「救急」可迅速補強國防戰力;國造則是「救窮」,可厚植軍工產業、強化續戰力。我國既需提升整體防衛量能,也須打造自主能量,因此雙管齊下、不偏廢推動國防預算,仍是防衛戰力升級的理想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