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風災損壞太陽能板 環境部澄清非列有害廢棄物

行政院

更新於 07月11日02:52 • 發布於 07月11日02:52

【本文由環境部提供】

針對部分媒體將風災損壞太陽能板稱為「有害廢棄物」,甚至誤引環境部與產品標章相關制度,環境部澄清:太陽能模組主要由鋁框、玻璃、EVA膜與發電元件等組成,並未被列為有害廢棄物,環境部也未設立相關綠色標章,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請外界勿混淆。

對於近期因風災損害之太陽能板,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業者負有清理廢太陽能板責任,應儘速清除,並妥善處理,避免污染環境。經濟部已有管理機制,針對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復原狀況並有追蹤列管機制,並針對災損案場協助轉介業者依模組回收排出機制清運。

轉發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