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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颱風釀災 財政部:受損進口貨物免關稅

青年日報

更新於 2025年07月07日08:43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7日08:43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因應颱風丹娜絲肆虐釀災,財政部關務署今(7)日指出,已請各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提供受災商民減免關稅、救難物資免稅進口與快速通關及受損保稅物品除帳等6大協助措施。

關務署表示,首先是「進口貨物受損免稅」,進口貨物起卸以後,驗放以前,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而遭受損失或損壞致無價值者,得依關稅法規定免徵關稅。已繳關稅且於提領前遭受天災事變致毀損者,也得依關稅法規定申請退稅。

其次是「救難物資免稅通關」,政府機關為緊急救難自行進口或受贈的器材及物品,得依關稅法規定免徵關稅。若未能及時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例如內政部或衛福部)核發的免稅文件,得依關稅法規定先向海關辦理押款進口。

第3項是「救濟物資先行通關後補文件」,進口供災區救災與重建所需民生物資、醫療藥品及器材、工程機械與器(機)具及設備、環境清理消毒所用機具及藥劑等救濟物資,因時間急迫無法及時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免稅核准文件時,依規定,可向進口地海關具結係供救災及重建之用,准予先行免稅進口。但申請人應於貨物放行翌日起2個月內,補辦申請程序。

關務署說,第4項是「受損保稅物品除帳」,海關監管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業者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保稅貨物,遭受災害而致損毀,得依各相關法規申請核實除帳。

關務署也說,第5項是「原料沖退稅期限可展延」,因天災事變致無法如期辦理原料沖退稅,可依關稅法規定申請延期,最長1年;至於第6項是「快速通關單一窗口」,,各關機動成立救災物資快速通關單一窗口,以利救災物資快速通關。

關務署強調,企業或民眾若對於相關協助措施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洽詢當地海關,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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