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特戰士官長擔任安全士官 跑去寢室與上兵「爽聊」完蛋了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5年07月25日23:40 • 尹維源

男子阿國(化名)擔任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士官督導長時,於某日晚間22時至同日24時,奉命在營區執行安全士官衛哨勤務,明知當時須負責單位安全、械彈清點管制、注意可疑人物、接聽戰情電話、反映緊急事故等任務,卻於22時20分許擅離職守,前往寢室與上兵聊天,隔天0時8分許才返回交接,案經憲兵隊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在晚間22時至24時期間,曾與同袍一起巡查營區,確實有待在其中1間寢室比較久,大約10到15分鐘,因為他值勤時一直在走動巡查。但同時間執勤的衛哨指稱,晚間22時20分許至同日22時50分許,直到他下哨為止,皆沒有看到阿國待在安全士官桌。

法官考量,阿國並無犯罪經判決科刑之紀錄,而案發時他是現役軍人,明知擔任警戒職務時未獲奉准不得擅離職守,竟仍任意離去勤務所在地,足以影響軍隊紀律及單位人員安全,所為實非可取。

但念在阿國審理最終能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並考量他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擅離職守之時間長短、幸未發生實際危害等。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第1項前段之擅離勤務所在地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

《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第1項》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傳令職務之人,不到或擅離勤務所在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初選民調勝出!賴瑞隆確定披綠營戰袍戰高雄 本人提「3個優先」回應了

鏡週刊
02

巨輪奪命!台東砂石廠長魂斷盲區 家屬哀慟:放棄急救

TVBS
03

自爆趁爸爸出差「享受和火辣媽亂倫」  男大生半年後崩潰:要叫妹妹還女兒

鏡週刊
04

《紐約時報》爆台美關稅15% 行政院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5

「下次要拔出來!」台北科技董座偷吃人妻 超鹹濕對話曝光

鏡報
06

4搶1激戰!民進黨高雄市長人選出爐 賴瑞隆確定出線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