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是「MeToo」的最大死角嗎?
月前媒體爆料,國安局有一名已婚謝姓官員,長期性騷擾女性下屬,不僅是在國安局內如此,即使在外出洽公或參加餐敘時,對其他公部門的女性職員也照樣施出狼爪。
由於行徑惡劣,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有人甚至因此罹患憂鬱症。然而,儘管國安局內部受害者不斷申訴告發其惡行,謝姓官員仕途絲毫不受影響,提出申訴的受害者反而多遭到調職,直到其行徑被媒體及立委得知,即將成為公眾焦點,國安局才緊急切割將謝姓官員記過並改調非主管職務,國安局還強調「匿名檢舉的相關指控並不屬實」,讓人不禁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諷刺的是這次涉入爭議的國安局謝姓官員,早在2017年世大運期間,就被同一家媒體爆料,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性騷擾支援維安勤務警政署的女警官,當時國安局高層為力保謝姓官員,不惜對警政署關說,要求受害的女警官噤聲,而當年的包庇,成為縱容謝姓官員一再為惡的主因。
國安局高層面對立委質詢的態度令人搖頭
謝姓官員的非禮行徑引起社會譁然後,國安局在立法院面對朝野立委質詢時的態度讓人為之搖頭。
根據媒體報導,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在接受質詢時堅稱謝姓官員僅有「摸手」、「碰肩」但是沒有碰到女性重要部位,並且將他「調到沒有女性同仁的單位」,至於當年世大運時謝姓官員所犯下的性騷擾案件,經了解並沒有投訴者云云。
黃明昭的說法遭到朝野立委以種種事證當場打臉,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立委羅美玲表示她曾詢問國安局是否有設立性平推動小組?後來國安局回函表示:
「國安局職司性質跟一般行政機關不同。且因性平專案小組必須有外聘委員擔任,所以,居於敵對勢力滲透吸收的現實環境之下,國安局並沒有設立性平專案小組」。
而國安局長蔡明彥稍後接受媒體訪問則表示,國安局將全面檢討性平專案、策進相關作為
從前述國安局高層在接受立委質詢時「語塞痾痾痾」的態度,就知道國安局在面對這起性騷擾醜聞多麼心虛,儘管國安局長蔡明彥表示將全面檢討,具體作為則仍待時間證明。
這不是國安局第一次出現性騷擾醜聞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國安局第一次出現性騷擾醜聞,光是近年來就發生過這幾起爭議事件:
―2017年5月,時任總統蔡英文隨扈的楊姓少校,不斷從網路傳不雅照片與文字給總統府陳姓女武官,並且多次跟蹤騷擾。經陳女向國安局申訴,國安局把某調往國安局特勤中心,國安局此舉被質疑是袒護楊某。
―2020年11月,國安局訓練中心爆發性騷擾文職女特考學員爭議,被退訓女學員在網路論壇指控訓練中心副主任會刻意找機會從肢體、言語騷擾女特考學員。時任國安局長邱國正公開表示「絕不吃案」,但是相關調查始終沒有公佈,反而將爆料者以洩露「情報人員身份」為由向士林地檢署告發,讓爆料者遭到法院判刑。
這些爭議的處理結果跟這起事件一樣,被大事化小,加害者被輕輕放下,吹哨者甚至還被秋後算帳,讓人為之齒冷,也令人質疑官官相護是否為國安局在面對類似事件的一貫態度。
外部無法問責的國安局
國安局面對權勢性騷擾的態度,從他們拒絕設立性平專案小組的堂皇說詞「國安局職司性質跟一般行政機關不同」、「敵對勢力可能滲透吸收」就可以看出他們如何的抗拒外部監督,讓人不禁想起學者廖宏祥之前對台灣情報界規避問責的批評:
「這些機關都以國家安全為由,將大小所有事務歸為機密,完全沒有問責制。立法院的質詢、監察院的調查,所有的單位都實問虛答,完全不得要領。」
這段話完全適用當下面對性騷擾爭議的國安局,「情報機關」、「國家安全」、「敵對勢力滲透」等種種站不住腳的遁詞,竟然能被國安局面無愧色的拿出來當作規避外部問責的藉口,而外界則無可奈何。事實上,不只是權勢性騷擾,轉型正義、特考爭議等其他議題上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
比如說2017年,執政黨立委蔡適應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國安局特考在該年三等特考、五等特考分別超額錄取數十人,外傳是因為有國安局人員親屬在內,因此將需求員額超額增加,某些報名人數不多的項目錄取率甚至超過百分之五十。根據媒體報導國安局對於立委質詢的反應:「國安局長彭勝竹笑而不語,未做回應;至於負責該業務的國安局官員也沒有正面回應質詢,僅說明各機關可以視自身需求增額錄取。」完全回避立委質疑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疑問,如果換作其他公部門發生這樣的事情,是否能夠這樣輕易的規避輿論、民意代表的詰問,答案就非常清楚,惟有作為情報界之首的國安局彷彿吃了無敵星星一樣,不斷地從一連串內部醜聞中安然脫身。
各界應該持續深入追究
面對國安局在這些性騷擾醜聞的處理態度,顯示出國安局內部監察機制是無法完整發揮功能,必須大刀闊斧才能解決問題癥結,筆者不揣冒眛提出數點作拋磚引玉:
一、媒體界應該持續跟進報導此案,並且一併檢視過往發生的類似醜聞,比如國安局訓練中心性騷擾、職權霸凌疑雲,讓公眾知曉國安局在面對類似醜聞的處理態度,以及背後衍生的系統性問題。
二、除了媒體應該持續深入報導之外,公眾應該要求主政者及監察院直接介入,針對近年來發生在國安局的這些性騷擾醜聞在內的內部問題進行徹查,督促國安局改革內部官官相護的系統性問題,並且保障吹哨者的權益不會因為舉發遭到報復。
三、國安局主事者不應該再諱疾忌醫,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正視包括此案在內的一連串性騷擾醜聞,要主動檢討相關責任、強化內部監察、引進外部監督、建立內部的正確性平觀念、積極彌補被害人及吹哨者遭受的不公、打破內部官官相護的結構,讓國安局成為一個能夠被公眾問責的民主國家情報機關,而不是一味以「情報機密」、「國家安全」回避自身問題。
四、立法院應該設置「情報監督委員會」,在保護機敏資訊前提之下,強化國會對於情報界的監督機制,並且同時增加在立法院法制局、政黨智庫、朝野黨團國會助理等政策研究輔助系統方面對情報事務政策的研究能力。
五、比照美國、澳洲及加拿大的作法,設置獨立且專責監督情報界的「情報和安全督察長」(Inspector-General of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強化情報界內部監督的能力。
結語
這起性騷擾事件不僅僅是一次讓國安局顏面無光的醜聞,更是暴露出國安局內部監督失靈卻始終規避外部監督的積弊,台灣公眾應該以此為契機,要求主政者及國安局主事者嚴肅看待國安局的內部管理問題、以及引入外部監督機制的必要性,反之,任由此一事件被國安局敷衍過去,那麼這一類事件還會不斷發生,並且帶出更多其他弊端,醜聞、積弊纏身卻不斷企圖掩蓋淡化自身問題的國安局最終將成為國安的最大破口。
※作者為情報體系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