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大亨鍾文智落跑!裁定書未送達就撤電子監控 司法院要究責
前「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因炒作5家公司憑證(TDR)獲利逾4億餘元,累計刑度為30年5月定讞,卻棄保潛逃,疑走水路逃往菲律賓,檢方隨即發布通緝令,鍾文智將被通緝到2065年。此外,高等法院去年10月14日裁定不延長鍾文智的科技設備監控,但該裁定書遲至28日才出現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引發爭議。對此,司法院表示將啟動究責程序,嚴查法官是否有違失。
據了解,鍾文智在三審期間曾被法院命令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但在去年10月17日期滿後未獲延長,法院僅將原本8000萬元的具保金額提高至1億元。高等法院的裁定指出,在命鍾文智再加保2000萬元後,已足以降低其棄保潛逃的可能性,無需延長科技設備監控。
然而,高等法院就本案裁定未及時公告和送達一事,已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司法院調查發現,合議庭僅於去年10月14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逕自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直到28日才補行製作「略式裁定」公開,與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製作的規定不符。
司法院認為,合議庭違反程序,嚴重損及司法公正和透明形象,院方將針對法官是否違反辦案程序、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啟動究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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