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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再開延押庭砲火四射 博奕教父拒電子監控

鏡週刊

更新於 2025年03月26日11:53 • 發布於 2025年03月26日09:39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陳政谷(右)在律師陪同下準時出庭。

台中地院今(26)日針對台中高分院上午9時發回九州賭博、洗錢案負責人陳政谷、前警政監林明佐交保案,火速於下午4時重新召開羈押庭。陳政谷辯護律師指控起訴檢察官過度膨脹不法金額、前後矛盾、證據薄弱。陪同出庭的起訴檢察官起身回應汙衊檢方、誤導社會大眾,雙方砲火四射。當法官詢問陳是否願意接受電子監控,陳生氣說:「檢察官到底要判我有罪?還是把我漏氣?」「我寧可再押2月,換最後一點人格。」陳拒絕腳環等電子監控。

台中高分院於今(26日)上午針對台中地檢署抗告九州賭博、洗錢案負責人陳政谷、前警政監林明佐交保案,認為抗告有理,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更裁。台中地院隨即訂於下午召開羈押庭,陳政谷、林明佐需準時出庭問訊。

陳政谷律師李斌表示,台中高分院發回理由是,起訴指出集團代收代付賭資高達438餘億元,一審裁定2億元交保,犯罪所得與其財力不成比例,事實上數字都是檢察官膨脹所來。因為檢察官連同「星城online」、「老子有錢」等手機遊戲,以及學雜費、政府機關停車費等合法進出代收金額也算入,根本不合理。根據鋼谷公司計算,實質代收代抽的服務費也才13億6千萬餘元,並非起訴書所載。檢察官濫用職權、濫行起訴的起訴書不可信。

起訴檢察官張時嘉也在庭上,聽聞後表示,該扣除的合法進出他都有扣除,請律師不要為了辯護而辯護,汙衊檢察官,混淆視聽,誤導社會大眾。氣氛劍拔弩張,砲火四射。

法官傅可晴為緩和氣氛,轉換話問陳政谷是否願意接受腳環電子監控。陳政谷回答「當然不願意!」他直言對起訴檢察官張時嘉說「檢察官到底是想要判我有罪?還是把我漏氣?」「我寧可再押2月,換最後一點人格。」因為依法規定,陳政谷只能再裁押一次,時間2個月,亦即這次若延押,法院必須於5月22日無保釋放陳政谷。

台中高分院抗告的理由是,檢方去年5月傳訊陳政谷,但陳未依約到案,經搜索才拘獲陳,因此陳有逃亡之虞。再者,集團代收代付賭資高達438餘億元,一審裁定2億元交保,陳家屬翌日即籌措完畢,另參酌陳手機內相片,有被告徐培菁代購空巴私人飛機對話截圖,足證明陳財務資力極為雄厚,確實有逃亡海外能力,保釋金與犯罪金額比例懸殊,對陳約束力是否足夠,需再研議。且陳保釋在外,顯得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因此有事實足認陳政谷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至於林明佐部分,林限制居住地在屏東縣,距台中地院管轄地距離甚遠,難以即時掌握其行蹤,且屏東縣海岸狹長,多處為走私、販毒集團常利用出海非法管道,非法出境可能性增加。林涉犯重罪,犯罪金額龐大,具保是否足以防範林偷渡或其他方式非法離境。另林與徐培菁往來甚為密切,進而同居,涉嫌收受徐之賄賂及不正利益,不能排除各該共犯或證人有受其影響而變易先前供述或經具結後證述動機及可能,顯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需再研議。

九州賭博、洗錢案負責人陳政谷、前警政監林明佐,本月14、17日獲台中地院裁定各2億元、120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不服提抗告,經高院裁定,認為抗告有理,今(2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更裁。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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