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被耍?卓榮泰稱「中央意負擔嘉義輕軌」 交通部認錯:地方還是要出
嘉義市爭取中央興建高鐵嘉義站與台鐵嘉義站間聯外輕軌,預算372億元,嘉義縣市及中央要共同負擔,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答詢時一度指稱,中央願意負擔372億元工程款,但嘉義市0.66億元及嘉義縣0.94億元用地費自負,這部分談不攏。嘉義市長黃敏惠今(7)天上午在記者會上直呼:「是母親節最好禮物」,表明市府願負擔用地費,盼中央不要跳票。交通部今天則緊急認錯,強調是「誤會」。
交通部今天下午急發新聞稿澄清,卓榮泰昨天在立法院院會答詢時所述「嘉義輕軌案,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一節」,係幕僚直接摘述嘉義市政府報告書內容「372億工程款由中央全額負擔,嘉義市及嘉義縣政府負擔用地費」,屬嘉義市府之要求與期待。因提供之資訊過於簡化,致使卓榮泰之回覆造成外界誤解,認為卓榮泰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交通部表達歉意。
交通部長陳世凱受訪時指出,因為幕僚作業提供資料給卓榮泰答詢,資料順序排得不好,卓榮泰所說的內容是嘉義市府提出的方案,交通部針對這個方案已提醒嘉義市府,在法規上針對輕軌有一定的分配比例,請嘉義市按照原則修正。因為資料排序問題讓卓榮泰有誤解,是交通部的錯,交通部也希望能協助地方輕軌,希望嘉義市府依照法規提出分配比例試算,來協助輕軌建置。
根據交通部100年4月訂定發布「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納入周邊開發效益,計算計畫自償率,並據以計算中央及地方財務分擔;中央依據計畫自償率及地方財力級次,就非自償經費予以補助,地方則除用地費外,尚須負擔自償經費、部分非自償經費,為全國一致性原則。
交通部表示,嘉義市政府113年11月所提嘉義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依前開要點計算中央與地方財務分擔外、亦尚未與嘉義縣政府完成協商,從而交通部尚未辦理捷運委員會審查亦未提報行政院,卓榮泰自不可能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元工程款」。交通部請嘉義市政府速依捷運審查要點規定計算財務分擔並完成縣市協調,以利儘速辦理後續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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