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開罰違法旅宿 確保住宿品質
(記者李三祿報導)縣府旅遊處表示,目前澎湖縣旅館有55家、民宿1,227家,旅宿數量位居全國第4,僅次於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為確保全程旅遊安全,籲請民眾選擇合法、有品質保障之旅館、民宿,歡迎至「臺灣旅宿網」搜尋,選擇入住合法旅宿才有保障。
又表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旅館業管理規則及民宿管理辦法等規定,旅館民宿設置須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消防等相關規定,並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開始經營。未來澎湖縣政府將持續針對無照,及擴大營業業者依法查處,以保障民眾的住宿品質與安全。
旅遊處指出,縣府將持續邀集建管、衛生及消防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或不定期稽查,針對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等規定的業者,依違規情節核處罰鍰並禁止經營;本年度至今計裁罰馬公大坪數月租包層民宿非法廣告3萬元、擴大營業有天空格子民宿5萬元、說故事人的小地方民宿7萬元、小魚的家民宿3萬元、戀戀海灣民宿3萬元。
旅遊處說,部分合法旅宿雖領有登記證,卻有擴大營業情形,或有尚未取得登記即開始營業;為確保民眾住宿品質及安全衛生,呼籲選擇合法登記的旅宿,縣府將持續輔導所轄業者合法化,對非法業者持續加強查處,同時透過辦理旅宿業講習會,宣導旅宿相關法令規定,盼能提升業者經營水準,創造優質的旅遊住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