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大亨楊登魁過世!楊宗憲查帳發現驚人秘密 合夥人擅挪1億資金下場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影視大亨楊登魁2011年與墾丁悠活度假集團負責人曾忠信合夥,成立登信公司,計畫在基隆蓋飯店,隔年12月楊登魁病逝,享壽74歲,曾男2016年將登信經營權交給楊登魁的藝人兒子楊宗憲,但楊宗憲查帳發現曾男未經董事會決議,挪用登信約1億元資金,匯到自己名下其他公司周轉,連擔保品都沒有。曾男挨告後被檢方依業務侵占罪起訴,但台北地院審酌他挪用後有還錢,改依背信罪判刑2年。
楊登魁是屏東農村子弟,家境清貧,曾擦過皮鞋、拉三輪車,但他一路打拼成為媒體大亨,在演藝圈人望極高,曾經營藍寶石餐廳歌廳秀、創辦八大電視,捧紅過豬哥亮等多名大咖藝人。
判決指出,楊登魁與曾忠信2011年8月共同成立登信開發事業公司,由楊登魁擔任負責人,曾忠信是董事,楊登魁2012年12月過世後,曾忠信接任登信董事長,但他未經董事會決議,陸續以資金調度借貸為由,挪用登信資金「借」給自己名下的亮品、鳳翔、陽明山、合冠等4間公司,而且不用擔保,導致登信承受資金無法回收的風險。
審理時,曾男辯稱他與楊登魁曾合作很多個案,彼此互信,亮品等公司都是關係企業,調度資金都是為了大家的利益,而且這些公司與登信的股東高度重疊,人力相互支援,類似集團,大金主楊登魁與其他股東基於信賴,將營運決策與資金運用「概括授權」給他,他基於商業判斷調度資金,而且相關借貸都已還款,並無造成登信財產利益實質損害。
但台北地院認為,即使登信公司前董事長楊登魁生前非常信賴曾男,委託他全權管理登信、授權他統籌運用公司資金,但楊登魁於2012年底死亡後,授權、委任關係已消滅,曾男卻擅自挪用登信資金,借貸給其他公司,造成其他公司有額外使用各筆資金的利益、登信卻無法運用各筆資金而受到損害,雖然曾男事後陸續清償款項,仍構成背信罪,審酌後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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