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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英男孩」鄭亦麟認了收賄198萬施壓台電! 300萬交保

台視

更新於 2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被稱為「小英男孩」的前經濟部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幫建設公司向台電施壓並收賄198萬。收押禁見將近4個月後,北檢今(26)日偵結起訴包括建設公司陳健盛父子,鄭亦麟和父母、弟弟,對鄭亦麟具體求刑14年。晚間召開接押庭,鄭亦麟承認收賄、洗錢罪,法官諭知300萬交保並接受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鄭亦麟施壓台電喬事 「金流曝光」一家四口全被起訴

曾經被稱為「經濟部小鮮肉」、「小英男孩」,鄭亦麟在政壇綠能風潮中展露頭角,27歲就當上經濟部綠推中心副執行長,更被延攬出任經濟部主導成立的「台灣智慧電能公司」首任總經理。

不過檢調追查發現,東煒建設為了發展AI數據中心、需要大量電力,想爭取更多饋線容量,找上鄭亦麟協助施壓台電,並以「顧問費」的名義行賄198萬,贓款還刻意匯入人在國外的鄭亦麟弟弟帳戶。

丟手機滅證 鄭亦麟嗆辦案人員「知道我背後是誰?」

而8月檢調搜索時,鄭亦麟竟還當場囂張嗆說,「知道我背後是誰嗎?我要找律師!」且辦案人員一度遍尋不著他被監聽的手機,最後才在住家樓下找到。檢調懷疑鄭亦麟試圖滅證,故意將手機丟出窗外,幸沒摔壞,裡面的通聯紀錄與相關事證已全被掌握,成為關鍵證據之一。

被關押123天,檢方對鄭亦麟依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14年,他的父母親和弟弟,一家四口也都被認定為共犯,求刑2年。

法院傍晚召開接押庭,鄭亦麟對收賄、洗錢部分認罪,法官諭令3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同時接受科技監控。

鄭亦麟300萬交保。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吳柔廷、盧柏璁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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