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驚爆密醫開刀?衛福部:若「院方容留」最重可廢照
台中榮總近期傳出非醫師人員疑似參與手術,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長石崇良今(7日)在立法院表示,「一家醫學中心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我覺得不可思議。」他強調,一定會調查清楚,並釐清責任,如果屬實一定會究責,這醫療行為已涉及密醫行為。
石崇良指出,若查證屬實,涉及密醫行為,醫院管理可能存在重大問題,按照《醫師法》第28條規定,這要移付刑事調查的,是有刑事罪的,他表示,將會請台中榮總一週內提出報告,要求院方說明發生什麼事情,若查證屬實,如果管理上有很大的問題甚至就要「重新評鑑」。
石崇良強調,在一個醫學中心裡面發生這樣的事情是「非常、非常不應該」,但還是要先釐清,確定是否確實有這個事情,勿枉勿縱,也說若確定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該人員涉嫌密醫罪;現場醫師將依涉案情形,如未親自診療病人將移付懲戒,同時虛報、浮報健保等問題,也會一併調查。
隨著醫療科技進展,部分醫療機構在引進新醫療器材時,部分醫療機構可能請醫療器材業者進行指導、學習。石崇良表示,新的技術導入確實需要學習階段,以達文西手術機械臂為例,操作人員通常需先在模擬機上練習,甚至先進行動物操作,再進入人體手術。醫材複雜度不同,若只是小幅改良,不用再上課;但若差異較大,則必須完成特殊訓練後才能操作,無論如何,病人與民眾的權益必須受到保障,衛福部將深入了解細節,並向社會交代清楚。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根據媒體報導,台中榮總可能涉及密醫問題。衛福部已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要求徹查,台中榮總也宣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此事。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全案將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劉玉菁指出,若查證屬實,若手術確由廠商操作,即涉嫌密醫罪。依《醫師法》規定,開刀者可處6個月以上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金。
醫療機構容留密醫進行醫療業務,劉玉菁說,可依《醫療法》處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鍰,同時視違反科別及服務項目,可以給予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最重還會廢止開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