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4千也沒得停! 雙北公有停車場「不保留車位」
雙北市公有停車場採用「月租不保留車位」制度,讓許多民眾感到困擾,即使繳納月租費也需與臨時停車的車輛一同排隊等候停車位。在板橋音樂公園地下停車場,月租費高達4000元,卻無法保證有車位可停,特別是下班時段在三重、板橋地區最為明顯。對此,雙北市停管單位解釋,此政策旨在確保公共資源公平分配,讓所有車主都有機會使用停車場,且月租費用相對較低,尤其在市中心等車位搶手的住商混合區域更為必要。
在板橋音樂公園地下停車場,平日下午B1樓層幾乎停滿,雖然下方兩層仍有空位,但許多民眾發現,即使是月租用戶,在晚上停車場滿位時,也必須與臨時停車的車輛一同排隊等候。這座由新北市委外經營的公有停車場,月租費用為4000元,契約中明確規定,依照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規定,月票及臨時停放車輛都需依序進入停車場,不得固定車位。
部分民眾對此制度表示不滿,認為應該為月租戶保留車位,否則繳納月租費卻沒有位置可停,導致車輛只能堵塞在路口,造成更多困擾。有民眾表示,如果前面已有人在排隊,月租戶也無法要求對方讓開。另一位民眾則說,雖然自己幾年來停車幾乎沒遇過問題,但仍認為應該為月租車保留一些車位,避免月租車回來後無處可停的窘境。
新北市近300處公有停車場的月租政策皆相同,不保留特定車位。停管科回應表示,為使公共資源達到全民共享目的,轄管公有停車場月票採不限次數及不特定車位方式,不保留車位。台北市公有停車場亦採相同政策。
台北市交通局停管科長李杰儒解釋,台北市許多地區屬於住商混合區,除了周邊住戶的停車需求外,還有外來車輛的停車需求。特別是在信義計畫區或百貨公司周邊,尤其在周年慶等活動舉辦期間,常會出現車輛無法進場的情況。
停管處強調,路外停車場屬於公共財,且資源有限,為了讓所有車主都有公平使用停車場的機會,因此不提供保留或固定車位,僅提供價格相對低廉的月租費用。至於民營停車場則不在停管單位管轄範圍內,業者可依照停車條件自行訂定月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