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1女學生受害!噁男偷拍裙底...會員制賺黑錢 重判12年半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廖姓男子將GoPro攝影機藏在背包內,在台北街頭隨機尋找穿著高中制服與短裙的少女,趁對方不注意,拚命偷拍裙底風光照,廖還加工偷拍片,放上通訊軟體群組,甚至搞會員制販售,計有3781名女性受害,不法獲利破千萬。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12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廖姓男子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間,於台北捷運中山站、士林站、市政府站以及西門町、百貨公司、高中校門口等地搞偷拍,伺機尾隨女高中生,將鏡頭置於裙底下方往上偷拍,拍到一堆大腿內側及內褲等私密影像。
廖男起初只為了自己收藏觀看,後來認為私密影片有利可圖,開始搞起色情產業鏈,透過通訊軟體「LINE」群組,以每部200元至500元價格販賣性影像。食髓知味後,他又轉移陣地到「Telegram」,經營「『台湾のパンチラ』Official」(台灣內褲偷拍)頻道,將所有偷拍影片編列番號、分類,還製成目錄供買家選購,甚至還搞起會員制,買家須先儲值76泰達幣才能入會,並贈送看片金與分級權限,依儲值金額解鎖不同類型的偷拍影片。
檢警調查,廖男除親自偷拍多名女高中生外,更從網路搜集多達3781名成年女性遭竊錄的私密影像上架販售,至少吸引308名會員入會,短短幾年,累積不法獲利高達1006萬2958元。
警方接獲民眾告發,持搜索票前往廖男住處,當場扣得GoPro攝影機、行動硬碟、手機及隨身碟等大量犯罪證物,將廖男依法移送法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廖男為滿足個人性慾及牟取暴利,罔顧青少年身心發展與女性性隱私,由於數位檔案易於複製、散布及永久留存,對被害女性造成難以回復的侵害。考量廖男坦承犯行,並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審酌其犯下的拍攝兒少性影像、販賣兒少性影像及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等罪,總計成立3800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沒收1006萬餘元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