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延遲太久可補償、自動續約須同意 交通部預告外送定型化契約
為了保障外送員安全及強化落實消費者權益,交通部今天(20日)預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與「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項草案,明定要求外送平台須對外送員有交通安全訓練,也規範外送若逾時延遲,消費者有權取消訂單並獲得補償,同時納入首次訂閱會員服務7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提醒等機制等,將於完成預告後盡速修正並公告施行。
交通部20日預告訂定相關規則及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須對外送員有交通安全訓練機制,也明定消費者遇到外送延遲超過合理期間可獲得補償等。(中央社資料照)
交通部今天預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項草案,分別就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及消費者契約保障建立明確規範。
在「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部分,交通部表示,是依照《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訂定,明定業者必須對新進及在職外送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與定期回訓,持續強化安全駕駛觀念。
對具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外送員,業者應辦理運送安全講習;規範平台派單內容應符合交通法規,系統通知不得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避免外送員於行進間進行點擊或回應等操作。
在「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交通部指出,草案明定,首次訂閱會員服務7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須經消費者明示同意,並建立續約提醒及退款機制;業者應明確揭露取消、退費條件及瑕疵處理方式,完整揭露商品內容與費用細項,未明列費用應由業者自行負擔。
業者應提供預估送達時間,如延遲逾合理期間,消費者得取消訂單並獲適當補償,系統異常或合作商家等履約風險也不得轉嫁消費者。
交通部指出,兩項草案由交通部公路局邀集消費者保護團體、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工會等研商後提出,已依法辦理預告,廣徵各界意見。
交通部表示,其中「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將於完成預告後盡速修正並公告施行,「外送平臺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將於完成預告及修正後,依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