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專題/繳21萬遺產稅、能省43萬土增稅 國稅局不會主動提醒的節稅關鍵

好房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夫妻間的贈與房屋,土地增值稅屬於不課徵,並非免土地增值稅,未來如果有出售行為,仍要計算期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過,如果是繼承取得,移轉現值是以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等於同樣規劃未來出售房屋,卻能省下一大筆土增稅。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最近處理到的案件是遺產稅要繳納21萬元,但是未來出售房屋,土地增值稅可以省下43萬元,一來一往等於能倒賺22萬元稅金。

配偶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不動產併入遺產課稅後,受贈人可主動申請調整前次移轉現值,達到未來節稅效果。圖/資料來源:鄭文在;AI協作

他表示,一名先生在民國114年利用夫妻贈與,將名下一間華廈,登記到太太名下,並在同年4月間完成移轉登記,由於夫妻贈與只有繳納房屋契稅,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所以過戶時產生的稅費並不多,坊間也常常利用這個方式來移轉所有權登記。

但是,夫妻贈與土地增值稅屬於不課徵,並非免土地增值稅,而該房屋是先生民國95年間取得所有權,所以夫妻贈與後,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仍然維持在民國95年先生取得所有權的時間點。

死亡前2年贈與併入遺產 反而重設土增稅起算點

也就是假設太太受贈取得後,未來在民國120年出售該房屋,土地增值稅必須由民國95年計算到民國120年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由114年夫妻贈與取得後,計算到120年的土地增值稅,這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意思。

繳21萬元遺產稅 未來可省43萬元土增稅

今年這名先生過世了,因為華廈是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所以該太太受贈取得的房屋,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必須合併計入遺產稅申報。經過國稅局的核算,併入申報後先生的遺產稅淨額約210萬元,以10%稅率計算,約繳納21萬元的遺產稅。

由於,114年夫妻贈與的房屋有計入遺產稅申報,所以按照「台財稅第831620404號規定」,「贈與取得之土地,經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併入贈與人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後,受贈人於繼承原因發生日後再次移轉該土地,核課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以繼承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土地增值稅前次移轉現值認定不同,計算出的稅額也會有頗大的落差。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受贈人須主動申請 否則前次移轉現值不會變更

這件房屋土地增值稅的前次移轉現值,可以由原來的民國95年,變更為先生往生的民國115年,大概能幫太太省下約43萬元的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如果太太一樣在民國120年出售這間華廈,土地增值稅只要從先生過世的民國115年計算到120年就好,而非原來的民國95年到120年。

鄭文在指出,類似的案件,國稅局不會主動協助提出申請,而是必須由受贈人另外向地政事務所地價課提出申請,把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從民國95年調整到配偶死亡日民國115年,未來出售房屋時,土地增值稅才不會被計算錯誤。

贈與子女與配偶大不同 還得留意房地合一稅

事實上,不動產透過夫妻贈與給配偶,不僅不課徵土增稅,甚至只要繳納少許的房屋契稅,是很好的節稅方法;但如果是要贈與給小孩,節稅空間就沒那麼大了,因為贈與當下就必須要繳納契稅及土地增值稅。

而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其受贈人為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之配偶者,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應視為遺產課徵遺產稅。」

也就是過世前2年贈與的財產,都還是會被視為遺產,必須課徵遺產稅。這部分不論是夫妻贈與或贈與給小孩都適用,但要留意,如果不動產是在民國105年前取得的,繼承後再出售,都屬於舊制,不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困擾:如果民國105年後取得,未來出售不動產,會變成房地合一稅新制,將產生高額稅賦。

更多好房網News→

台股ETF高配息救了房市 專家:斷頭潮難出現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股史詩級股災外資殺紅眼 金管會:密切關注股市波動

anue鉅亨網
02

快訊/傳陳泰銘解質押國巨 公司聲明

三立新聞網
03

最慘台股 分析師喊老AI別碰、這些可撿便宜

NOWNEWS今日新聞
04

台股暴跌2953點!專家揭「2大布局」示警這類ETF先別買

民視新聞網
05

台積電跌破季線 台股慘跌2953點創史上最大跌點

中央通訊社
06

〈美股早盤〉晶片股賣壓未止!主要指數開低 台積電ADR挫逾5%

anue鉅亨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