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赴約「連結」反悔閃人 4小時15萬元不法媒介破功 牽線男辯「一時糊塗」關定了
高雄26歲男子明知共犯B女16歲,仍與她商議尋找未成年少女,開出「4小時15萬元」高額條件,由B女負責牽線聯繫,沒多久14歲A女透過IG得知訊息後答應赴約,雙方約在桃園一處旅館碰面,但A女到場後臨時反悔離開,事件未進一步發展。案件曝光後,一審被判11個月,案經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定男子未具體指摘判決何處違法,僅泛稱「不諳法律、一時糊塗」,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得入獄。
16歲少女負責牽線 開價4小時15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先與16歲B女商議,由B女協助尋找未成年少女媒合「連結」,條件為4小時15萬元,其中3萬元由B女取得,其餘款項給對象。B女之後透過IG發布訊息,聯繫上14歲A女,並居中安排雙方見面。
法院認定,男子明知B女未滿18歲,仍與她共同實施不法行為;男子雖辯稱不知道A女確切年齡,但對話內容及其供述顯示,他可以預期找到的對象可能是未成年女子,仍不違背其本意。
14歲少女到場突反悔 媒介「未遂」仍屬犯行
A女依約抵達旅館後臨時反悔,未依原定安排完成後續行為,最終自行離開。高雄高分院認為,男子已透過B女提供條件、聯繫對象並安排見面,犯罪行為已進入實行階段,雖然最終沒有得逞,仍成立未遂罪。
最高法院則認為,男子上訴時僅泛稱「不諳法律、一時糊塗」,並主張犯後坦承及希望從輕量刑,卻未具體指出二審判決有何違法,因此依法駁回上訴,11月徒刑正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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