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姜寧再槓「漫長的告別」張書瑋!駁沒出錢曬單據:歡迎來跟我對帳
電影「漫長的告別」今年5月殺青,昨天卻爆發監製姜寧與導演張書瑋的合作爭議。姜寧先前指控張書瑋「過河拆橋」,稱自己投入百萬元資金、人脈及製作資源,張書瑋則提出相關80萬匯款單據,雙方各有說法。針對張書瑋的說法,姜寧接受訪問時逐一反駁,更拿出約百萬匯款證明,強調雙方合作過程都有對話紀錄及付款憑證,認為相關支出就是實際投入,不認同張書瑋否認其投資身分。
姜寧表示,張書瑋目前提出的單據,只能證明部分款項確實有支付,並不能代表所有費用都已結清,「他有很多單據,當然他一定要保護他自己。但我就問一句話,他的單據是不是付給部分的人?他當然不可能1500萬完全沒付給人家。」他指出,電影製作期間有許多款項必須先行支付,例如收音、器材及工作人員費用,若沒有付款,工作根本無法進行。
針對張書瑋是否曾支付記者會相關費用,姜寧則質疑,「記者會的錢你沒付嘛,是吧?那你為什麼不付我?」他認為,自己先後協助電影拍攝、宣傳及記者會等工作,雙方對於費用與合作方式早已有共識,甚至相關對話都留下紀錄。
姜寧進一步指出,自己曾負責電影拍攝相關費用,包括約150萬元的拍攝支出及約500萬元宣傳費用,並與電影發行公司簽署發行相關文件,「我簽了發行意向書什麼都做,你也認證了、確認了。」他強調,既然相關文件及合作內容都有紀錄,如今卻被告知「完全不認帳」,實在難以接受。
姜寧也提到,電影製作過程中,器材、技術、收音等費用都有實際支出。他以收音工作為例,表示相關人員有既定行情,自己為了電影協調價格並負責簽約及付款。他強調,自己並非只是口頭上說投入,而是實際動用自身人脈及資源完成電影製作。
此外,姜寧也談到電影工作人員及合作夥伴的費用爭議,指出部分人員的款項確實由他先行支付,「很多錢都是我匯。」他表示,包括統籌人員、背板等相關費用,都是由自己處理,並強調若對方對款項有疑問,歡迎直接對帳,「費用其他所有都是有單據的,我們都不用在那邊。至於哪個錢給誰,請他歡迎來跟我對帳。」
對於外界質疑他究竟投入多少資金,姜寧則強調,投資並不單純只有現金,「你說我沒投資,那我付的錢是什麼?難道我應該免費請你喝酒、免費幫你做背板、免費幫你請攝影師、免費幫你請記者來,還免費幫你撰稿嗎?」他認為,自己投入的除了現金,也包含人力、設備、人脈、宣傳、公關及製作資源,這些都應該被視為實質投入。
姜寧也反駁外界對於「記者會贊助」的質疑。他表示,電影記者會當天包含場地、餐飲、背板、攝影師等多項支出,自己也協助取得餐廳及酒水資源,「我總共送了15箱酒過去,酒是從我酒吧拿來的。」他認為,如果張書瑋認為餐飲費用是他自己支付,就應該釐清其中哪些屬於電影支出,哪些是他另外提供的資源。
除了金錢爭議,姜寧也談到電影選角過程,表示張書瑋曾多次在拍攝及宣傳期間臨時提出更換演員的想法,讓他感到相當困擾。他舉例,曾經因為角色安排與演員溝通,甚至已經舉行記者會、公布相關演員後,張書瑋仍提出更換人選的要求。
姜寧指出,當時已經邀請演員出席活動,對方甚至從桃園趕到現場,他認為既然已經對外公布,就不應該再臨時更換,「你怎麼會都是這樣一直要丟包人家?」他也表示,自己當時曾勸張書瑋若真的要換角,就應該親自向原本的演員及團隊交代,而不是把問題丟給其他人處理。
姜寧透露,類似狀況不只一次,後續甚至在電影記者會前,又有人推薦其他演員出演角色,讓他質疑既然已經對外公布演員名單,為何還要不斷調整,「記者發布會已經發布過了,然後你現在也在走合約了,現在給我搞這個東西。」他認為,電影製作需要基本的信任及專業,不應該在已經確認人選後又反覆改動。
至於雙方目前是否將進入法律程序,姜寧表示,張書瑋若認為自己沒有法律責任,就交由法院判斷,「我覺得是交給法律吧,我也不多說。」不過他強調,自己之所以願意公開回應,是因為事件中有不少合作夥伴及工作人員都被牽扯其中,他認為既然事情已經公開,就應該讓事實接受檢驗。
姜寧最後強調,自己手上仍保留相關對話紀錄、付款資料及合作證明,必要時可以提供給外界或司法單位查證,「所有的費用都有單據。」他也表示,如果張書瑋對於款項有任何疑問,雙方可以直接對帳,「不要不敢接電話,你有沒有做壞事,幹嘛第三方?你就來跟我面對面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