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派再出招!重訊「依法」解任獨董陳敏薰...列4點反制市場派:捍衛5萬名股東權益
作者 : 梁任瑋
圖片 : 攝影/唐紹航
泰山企業經營權大戰打到獨董身上,泰山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解任獨董陳敏薰。這是繼2021年底光洋科將台鋼派的獨董吳美慧解任後,又一上市公司祭出此招反制市場派。
目前泰山審計委員會三位獨董在獨董杜英達主動請辭、陳敏薰被解任之後,僅剩一位李明輝,影響所及為龍邦在泰山董事會只剩二席董事席次,處境更加艱難。對於被解任獨董一事,本刊查證陳敏薰,她表示,暫不回應。
雖然去年金管會已修《證交法》,當審計委員會無法運作時,如獨董辭職、解任到僅剩一席獨董等無法召開會議時,將以董事會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行使;唯財報仍不可取代,仍須有至少一席獨董同意才能送董事會。未來泰山董事會將如何進行,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泰山例舉陳敏薰執行獨立董事職務違反獨立性之情事包括,原本同意泰山出售全家股票,後來又改口反對此案,並反對多項有利泰山公司發展的議案,有違背其獨立性。
此外,泰山指出,4月20日陳敏薰與董事劉偉龍共同謊報獨立董事杜英達遭恐嚇,率警闖入會議室,帶走主席杜英達,甚至嗆聲不爽開審計委員會,違反獨立董事執行業務之忠實義務,不僅中斷審計委員會,也使得後續的董事會無法召開,侵害泰山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甚鉅。
泰山指出,陳敏薰5月5日、6日連續兩日在龍邦公司共同主持記者會,除不實指摘公司,連續詆毀與其意見不同之經營團隊與董事,並持續捏造杜英達獨立董事家人遭綁架、挾持,見到國寶集團朱國榮總裁時,臉色發白、全身發抖、甚至頻頻掉淚等荒謬情節,充分證明陳敏薰已失去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綜上所述,泰山公司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出具二份法律意見書,依二件法律意見書評估結果,皆認陳敏薰之所作所為,確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2項規定,泰山公司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捍衛五萬名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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