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手機響秒噴3萬 台中餐館女老闆喊冤「門口阿姨沒告知」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全國性公投第21案今天舉行,台中市北區知名江浙菜小館女老闆下午2時半趕往北屯區文昌國小投票,她說票所「門口阿姨在聊天」、沒告知投票不能攜帶手機進入,待投票時手機響起、餐廳突來電說有急事,女老闆接起電話,當場被帶到角落由警方帶回偵訊,依選罷法裁處行政罰3萬元。
這名女老闆告訴本報,很多年沒投票,根本不知道手機不能帶進票所,且投票所管理員也沒事先告知,被警方強制帶回北屯派出所偵訊,「又不是詐欺犯,當場被開罰3萬元」,已要求警方調閱票所入口監視畫面,查明究竟管理員有沒有事先告知留置手機,也將向台中市選舉委員會等單位申訴。
本報今晚致電台中市選委會、第五警分局,相關單位並未回應。女老闆說,被罰到「很冤」,若投票所事先告知留置手機,或提醒所內不得讓手機響起,根本就不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