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公投、7藍委罷免案明投開票 勞動部:具投票權勞工應放假一日
明天是核三公投日及7位藍委罷免案投票日,勞動部今天提醒,公民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經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享有公民投票權,因此18歲至20歲勞工若明天為工作日,也應放假一日。
核三重啟公投與7位國民黨籍立委罷免案將於明天投、開票,勞動部表示,中選會公布的公民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是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
勞動部表示,所稱放假「一日」,是指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工作時間的工資,勞工如果出勤6小時,就加給6小時工資。
另外,勞動部說,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本來就可以在當天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給假。
勞動部提醒,行使投票權為公民權利,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由於投票權只能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因此該放假日也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另外,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享有公民投票權,因此18歲至20歲勞工若明天為工作日,也應放假一日。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