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撿屍性侵」陸女!前NCT文泰一遭判3年 不服結果又上訴
前韓團NCT成員文泰一與另兩名男子,去年6月涉嫌合力性侵一名酒醉無力反抗的中國籍女性,觸犯「特別準強姦罪」被判刑入獄,不服二審結果,日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其餘兩名共犯也已先一步提起上訴,再次引發熱烈討論。
法院提到被告方主張「已向調查機關自首,應獲減刑」,但法官駁回該說法,認為文泰一在住處被搜查前,曾供稱自己並未意識到犯罪行為的發生,另一名共犯被問到「若非案情曝光,是否仍會自首」時,表明不會,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因此法院強調,原審的量刑符合法律標準,二審也未新增可影響刑期的新資料。
法官也同時補充,考慮到被告均為初犯,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不願追訴,已將此列入量刑考量,但仍強調:「被害人體內檢出三名男性DNA,與泰一等三人一致,足以證明犯罪事實,此外,被害人遭受嚴重性羞辱與精神創傷,目前仍持續接受治療,這些因素都必須反映在刑期中。」
首爾高等法院在本月17日的二審判決中,駁回檢方與被告雙方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三人各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要求三人完成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間不得從事與兒童、青少年相關的職業。但三人對二審結果皆不服提出上訴,引發外界強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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