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補簽到!關西鎮代主席涉詐領2450元出席費 判1年10月緩刑4年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被控詐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共2450元,新竹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檢察官斟酌羅坦承犯行,建議法院減輕其刑或免刑,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羅仕典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務罪判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可上訴。
因為縣府尚未收到判決書,俟判決書送達,訴訟程序定讞後,本府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
起訴書指出,羅仕典去年4月12日未出席代表會臨時會第3次會議,先由鎮代會郭姓組員當天上午9點多製作開會入帳清冊及支票,並赴關西農會信用部辦理撥款,會議結束後的隔周上班日,郭私下再提供簽到簿與印領清冊,讓羅補簽到,導致代表會驗收及主計人員誤信羅出席,核銷當天全部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詐取2450元。
起訴書說,羅仕典偵查中自動繳交犯罪所得2450元,並自白在簽到簿與印領清冊上補簽到,使檢方進而查獲郭私下提出簽到簿與印領清冊供補簽到等事實,建議法院對羅減輕其刑或免刑。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羅仕典1年10月,褫奪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郭姓組員被判1年10月,褫奪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