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拿菜刀」追人 街上亂晃影片曝
記者楊永盛、陳俊宏/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環市路一段附近5日發生一起恐嚇案件,一名男子持刀追人,並在街上亂晃。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偵辦。
經警方初步了解,48歲邱姓男子於中午12時許進入竹南鎮環市路一段旁巷弄,期間遭附近居民上前詢問時,竟自身上取出菜刀揮舞,並朝在場民眾追逐,造成在場民眾驚嚇,隨後離開現場。
員警獲報後迅速抵達現場,經目擊民眾指認,犯嫌還在路上遊蕩。警方遂上前壓制,當場依準現行犯逮捕,後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竹南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從事恐嚇或危險行為,依《刑法》第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警方對於危害社會安全不法行為,將依法嚴正偵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