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婦網咖產子...掐死男嬰再套袋 殺人罪判11年半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直接在網咖包廂生下1名男嬰,潘卻情緒不穩涉嫌以掐脖、悶住口鼻方式殺死新生兒,警方到場她僅說「小孩已經走了」,案發後潘女遭收押、被依殺人罪嫌起訴;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她11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潘女未婚,男嬰父親身分不詳,潘2023年1月2日搭朋友的車到中區東協廣場的網咖包廂後,隔天3日凌晨突然腹痛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幫買物資過去,幸女抵達時潘已經生產,地上遍布血跡、羊水,且男嬰已經沒了呼吸心跳。
幸女嚇了一大跳表示不知該如何處理,勸說下潘才主動打電話向鄰近的繼中派出所報案,潘並向警方稱「小孩已經走了」,員警趕赴網咖見潘、幸待在包廂內,並詢問「小孩子呢?」潘才說放在一旁的後背包內。
案發後潘女產後身體不適住院,檢方起初朝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嫌偵辦,4日待其出院後複訊,認定她並非有不得已事由,卻仍對兒子痛下殺手,也清楚自己的行為將釀新生兒死亡,改依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將她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法醫解剖認定,男嬰有遭掐脖、悶住口鼻致死等行為,潘女偵查時就客觀行為說詞不清,一再辯解自己當下沒有意識等,檢方偵結仍依殺人罪嫌起訴她。
全案原繫屬台中地院第6件國民法官案,後考量案情複雜等,轉軌改由一般庭審理,後又經歷承審法官異動、檢辯就男嬰死因多有爭執,需送醫療單位鑑定等,官司纏訟超過3年今才得以審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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