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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播「馬德」林宸佑收紅錢 涉共諜案遭起訴求刑12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6日22:08 • 發布於 05月06日22:08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說明,前電視台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涉共諜案遭起訴。(圖:溫蘭魁攝)

橋頭地檢署偵辦前電視台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涉嫌共諜案,6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違反《反滲透法》、《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洗錢防治法》等罪提起公訴,檢察官並且向法院求處最重12年徒刑;另外,6名涉案的現役及退役軍人,也因為涉嫌收賄外洩軍事機密遭到起訴,全案7日移審橋頭地方法院。(溫蘭魁報導)

橋頭地檢署起訴指出,前電視台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集團成員黃姓男子合作,在去年(114年)罷免案期間,依滲透來源提供題材、審核講稿內容後製播反對罷免案的影片,並且在電視台、YouTube及社群平台發布,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說:「內容涉及反對罷免案之宣傳,藉以達到影響反對罷免案的投票結果,被告在製作影片後回傳觀看數據、還有流量給境外勢力成員,藉此收取滲透來源虛擬貨幣(泰達幣)4325顆的資助報酬。」

換算成台幣,林宸佑從中獲得的不法所得為16萬9493元。

橋檢調查,林宸佑經由網路結識境外敵對勢力集團成員後,先由該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接觸我國的軍職人員,以金錢報酬等方式,利誘軍人拍攝投共影片,再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境外集團成員,藉此換取報酬。

檢察官認為,林宸佑嚴重辜負民眾對於媒體應負起公正與客觀的報導之期待,危害國家安全甚鉅,罪無可恕,因此依《反滲透法》、《洗錢罪》以及《行賄罪》分別具體求處最高刑度5年、5年、7年有期徒刑,橋檢指出,由於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因此以《反滲透法》與《行賄罪》分論併罰,5年加7年,向法院求處最重12年徒刑,6名現役和退役軍人,也因為涉嫌收賄外洩軍事機密遭到起訴。

◆《中廣新聞》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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