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還賭債!主導京華城土地「左手賣右手」沈慶京3罪起訴求刑26年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身陷181億元巨額賭債與債務壓力,利用實質掌控公司的權力,讓中石化以372億元天價買回京華城土地,將公款轉化為私人分潤與洗錢資金。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起訴沈慶京、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共13人;其中,沈慶京則就土地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部分,遭求刑12年、洗錢罪求刑5年、非法分潤5億元背信犯行則求刑9年,合計26年。
起訴書指出,京華城公司自2001年開設百貨後,因營運不佳長期虧損,並曾向18家金融機構辦理120億元聯貸,至2018年債務到期前仍未清償約98.5億元,資金壓力沉重。同一時期,沈慶京因長期在海外賭場大額賭博,累積鉅額賭債,並曾以關聯公司名義與境外公司簽署虛構借款契約,包裝實為賭債的債務結構,後經和解仍減至約32.1億元。
截自2018年6月間,沈慶京個人賭債與威京集團關聯企業負債合計已達約181.8億元,尚不含京華城聯貸案債務,整體償債壓力全面浮現。檢方認為,在多重債務逼近下,沈慶京面臨嚴重資金壓力,並成為後續主導京華城土地交易與投標決策的重要背景因素。
掌控三家公司決策 主導京華城土地交易檢調調查,沈慶京於案發期間同時實質掌控中石化、鼎越及京華城公司,主導整起土地交易與後續資金運作。中石化原本並無投標京華城土地計畫,但因京華城多次流標、威京集團與沈慶京面臨龐大債務壓力高達181.8億,最終由中石化轉向獨資投標,以372億1萬元標得京華城土地,價格遠高於實際行情。
操控估價與決策程序 交易涉非常規操作起訴書提到,沈慶京等人為讓交易合理化,涉嫌透過操控估價、形式化董事會程序等方式,推動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部分估價報告涉違反估價常規,卻仍作為授權投標依據,導致中石化及鼎越承擔重大財務風險,造成損害逾75億元。
提前分潤5億元 部分流入關聯帳戶鼎越取得土地後,又提前支付京華城公司5億元增額容積分潤款,部分款項甚至流入沈慶京掌控帳戶及威京集團關聯公司,此舉同樣屬不利益交易,造成中石化與鼎越額外損失。
層層轉帳洗錢 資金匯入境外帳戶北檢另查出,沈慶京等人涉嫌透過境內外公司與帳戶層層轉帳,將非常規交易所得轉入「銳亮台灣分公司」帳戶,以隱匿資金來源與流向,涉犯洗錢罪,目前已扣押相關帳戶資金約27.9億元。
13人遭起訴 最重求刑26年本案共計13名被告遭檢方起訴,包括前經濟部長、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中工管理顧問兼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中石化總經理陳穎俊及前總經理余建松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
另前國策顧問朱雲鵬、中石化前董事長林克銘、威京集團前法務經理陳俊源、前中石化副總劉雲志、鼎越開發執行副總張嘉文,以及沈慶京之子沈輝庭等6人,亦被依非常規交易、背信、洗錢、會計憑證及帳冊不實、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其餘朱俊嘉、陳玉坤等7人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朱少芬、鄭李秋薇2人則因逃亡或滯留境外,已依法發布通緝。
量刑部分,北檢認為沈慶京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並涉及5億元非法分潤背信犯行,分別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5年及9年,並併科罰金合計逾6億元;其餘被告則依涉案情節,分別求處3年6月至7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