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李光輝詐賣「治療癌症專利」股票一審判10年 病歿公訴不受理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多年前召開法說會,以「印股票換鈔票」方式販售生計公司未上市股票,多人受害,檢方依證交法、背信、詐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他1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李於今年1月5日死亡,高院今撤銷李光輝和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李公訴不受理。
一審時,北院判光輝生命醫學公司因李光輝違法行為而取得1億7811萬9710元的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均沒收,此部分高院也撤銷。
同案被告、磐石國際投資公司負責人潘偉被高院認定犯公司法未繳納股款罪、證券交易法非法公開招募有價證券罪,合併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另名被告楊松壽被訴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一審無罪,二審維持原判決。
李光輝(62歲)是英國雪菲爾大學精神醫學博士,2011年成立光輝生命醫學公司,涉訟前幾年,常上電視節目擔任談話來賓,講述專業知識。李也投入本屆台北市議員第1選舉區選舉,政見只列2項,分別是「智慧城市,台北市大型都更2.0版」、「數位新國幣取代紙鈔新台幣」,最終僅獲得228票,得票率0.08%。
檢方指控,李光輝2013年至2015年間,利用細胞儲存公司的名義召開法說會,並透過地下盤宣稱已與中國、日本、英國簽約,取得「可以治療癌細胞的專利」,以此販售光輝生醫的未上市股票。檢方調查,李為博取民眾的信任,舉行記者會公開施打「血癌細胞」,藉以推廣自家公司的免疫療法,還表示公司將在2014年公開發行股票。
李光輝對外解釋,是創投人士主動聯絡他,希望他能加入生技業行列,他不可能在2011年只是個科學家、2012年就了解操盤、股票的相關知識,堅稱是被人利用名氣來吸金。
檢方調查,李光輝在這段期間增資6億元,將百萬元資本額增資至上億元,期間,又與盤商共同聯手賣股票,原價1股10多元不等的股票,以30元至60元的價格售出,賺取差額至少1億元。檢方追查,李光輝宣稱可治療癌症的專利技術,沒有通過衛生福利部的相關申請程序、沒有臨床實驗,甚至後來也沒推動上市、櫃計畫,認定李騙被害人掏錢投資。
北院認為李光輝已知光輝生命醫學公司營運不佳,卻罔顧投資人信賴,散布不實、重大足資影響投資人判斷的錯誤資訊,非法募集、發行,或由盤商非法對外販售光輝生命醫學公司股票,使得投資大眾誤信光輝生命醫學公司資本充實,獲利可期,即將上市上櫃,進而購買光輝生命醫學公司股票,破壞社會金融秩序,並造成投資人損失,應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