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無視下屬勸阻硬移送「被害人」 三重警降一級改敘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9月04日03:16 • 發布於 2020年09月04日00:28

呂姓健身教練與鄭姓男子行車糾紛,鄭掏玩具槍恐嚇,呂報警,鬧進三重分局慈福派出所;副所長鍾慶君要求警員逮捕呂,還命女警偽造逮捕地點與時間,再要求呂簽名、將呂移送新北地檢署。呂不滿自己是「被害人」卻被送辦,平白遭拘24小時,控鍾妨害自由。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鍾3月徒刑,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部分處刑1年,但諭知緩刑3年。懲戒法院2日判鍾降一級改敘。

去年2月17日下午,鄭的BMW轎車占據車道買檳榔,呂行車路線受阻,雙方起衝突。鄭掏「槍」恐嚇,呂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鄭先反咬「他攔我車、槍拿回去驗啊!」,呂抱怨「他拿槍出來恐嚇我吶」。

警方確認是把玩具槍,以現行犯將鄭帶回派出所,也要求呂姓一同回慈福派出所製作筆錄。在慈福所時,鄭指稱呂在糾紛當下阻擋他離去,涉妨害自由罪,也要提告,鍾慶君認為鄭既然提告,「呂也算現行犯」,要求所內警員逮捕呂,並限制他自由。

鍾慶君為求符合逮捕要件,指示女警「執行拘提逮捕告知本人通知書」、「執行拘提逮捕告知親友通知書」上偽造逮捕地點和時間,他再在公文書「通知員警」欄位上蓋印職名章,接著把呂移送地檢署。

從「被害人」變現行犯,呂質疑警方違法濫權,決定提告,三重分局去年10月將鍾改調分局警備隊。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鍾慶君負責犯罪預防與偵查,理應熟知法律條文、依法行事,竟然無視同仁勸阻與法律規定,隨意下令逮捕呂,還捏造逮捕時地,讓公權力蒙羞,判刑懲儆;緩刑期間,鍾要接受4場法治教育。

公務員懲戒部分,懲戒法院認為鍾損害機關形象,有懲戒必要,判降一級改敘。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慈福派出所前副所長鍾慶君濫權抓人、偽造逮捕時地,懲戒法院判降一級改敘。記者王宏舜/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所託非人!台南男「幫友載5童」外出吃飯 毒駕拒檢全數撞進醫院

三立新聞網
02

書包留頂樓!新北12歲女童「墜社區中庭」身亡 曾告訴爸爸這件事

太報
03

吵完架倒頭睡!丈夫遭潑「4瓶鹽酸」報復左眼全瞎 妻獲緩刑理由曝

三立新聞網
04

國安局:全數解密戒嚴時期政治檔案 不遮蔽移交國發會

中央通訊社
05

台南男開小貨車躲警攔查連環撞 5童受傷送醫 車內起出喪屍菸彈

自由電子報
06

北捷接獲有人揚言攻擊!捷警證實「謊報」 嫌疑人將受偵辦

台視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6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