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超速嚴格執法!台北自強隧道 9/1 起實施雙向區間測速

硬是要學(汽機車)

更新於 2019年08月22日01:31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2日02:00 • Alan Tang

還記得 2018 年 7 月在台北自強隧道發生一起超跑飆車炸隧道撞到施工工程車,造成 2 死 3 傷。台北市政府為了降低自強隧道內的交通事故與警方執法安全,將於 2019/9/1 起施行雙向「區間測速、超速取締、違規變換車道」三合一科技執法。

自強隧道連接士林與大直、內湖的道路,隧道內道路筆直,不少用路人一不小心就超速行駛,離峰或深夜時段台北市警察局常接獲民眾反應有嚴重超速案件,若發生車禍事件搶救不易、警方無合適執法空間等因素,又因 2018 年 7 月所發生超跑在隧道內狂飆造成重大車禍,當時萬里隧道剛實施區間測速,台北市政府釋出消息擬於自強隧道實施區間測速,向交通部申請實施,今年 9 月起將利用「區間平均測速、瞬間測速、雙白線變換車道」加強自強隧道超速取締與違規變換車道,一切以交通安全作為最優先考量。 Alan 每天上下班都會行經自強隧道,在六月底時突然發現在自強隧道內的橫向通道有安裝測速照相機,在社群與 PTT 上開始流傳將實施區間測速,但測速照相機不可能拿來當區間測速的執法工具,接下來每天上下班時注意隧道口附近有沒有安裝像國道 etag 的攝影機,七月起陸續發現在四個隧道口附近開始安裝攝影機,自強隧道區間測速正式來臨。

延伸閱讀:區間測速

自強隧道區間測速細節

在往士林與往內湖方向的自強隧道前皆有時速 40 公里的超速拍照告示牌

往士林方向的隧道口前門架上有限速提醒與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告示,門架頂端有兩台用來拍攝車牌的攝影機。

區間測速不是從隧道才開始算,是從攝影機拍攝的地點開始算,隧道入口前有告示牌提醒。

在隧道出口上方也有拍攝出隧道的攝影機

出口前方有區間測速終點告示牌

區間測速是作法是入口與出口距離固定,利用攝影機拍攝的時間差來計算行經車輛有無超過規定時速,警方為了考慮實際用路需求,區間測速並不是超過時速 40 公里即開罰,自強隧道的區間測速規範比照萬里隧道的嚴重超速取締辦理(超速20公里以上),將開罰的標準設定在時速 60 公里,也就是說測出來的平均車速超過時速 61 公里就會開罰。 自強隧道雙向距離並不同,士林往內湖方向的長度是 859 公尺,從區間測速起點到終點低於 52 秒內湖往士林方向長度是 916 公尺,從起點到終點低於 56 秒,即代表超速。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台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第 43 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 60 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6,000 元以上 24,000 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警方也針對跨越雙白線之違規行為,將進行舉證告發,以避免車輛跨越雙白線造成交通事故,確保隧道內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 台北市議員 高嘉瑜 於今年五月針對自強隧道區間測速發函詢問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表示今年 7、8 月為宣導期,9 月開始正式實施。

隧道內超速沒關係?!

有人肯定會想說,只要行經區間測速路段在出口前慢速行駛超過規定秒數,在入口到出口可以任意超速,北市交通大隊表示為了怕有些不肖的用路人高速進入隧道,在後半段突然把車停住以符合區間測速的時間,在自強隧道的第 1、3、5 橫向通道也設置了三具測速照相機,只要車速超過時速 60公里也會收到罰單,而且為避免強光影響行車安全,隧道內的瞬間測速器,將不會開啟閃光燈,所以別以為沒有閃光就沒有被拍到,不久後就會收到超速罰單。

▲ 圖片來源 PTT

這套區間測速系統是全電腦自動辨識與計算,不需人力經著螢幕監控,在隧道頂安裝多具監控錄影設備,搭配辨識系統可針對在隧道內違規跨越雙白線進行採證舉發,系統會自動製單。 若隧道內施工或意外,用路人不得不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是否也會被舉發?警方表示系統自動針對違規行為開單,再經由人工方式進行確認,排除因施工或意外導致需變換車道的情形,若因前述狀況錯發罰單,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建議保留行車紀錄影像才有證據進而申訴。

更多相關文章推薦 »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汽車相關文章

01

特斯拉 FSD V14 Lite 將先推美國 HW3 車輛:國際市場仍需等待核准

electrify.tw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