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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借何壽山13億 男反挨告有罪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7年12月15日15:09 • 發布於 2017年12月15日17:30

記者鄭凱中、林育鋒/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林先生控訴,27年前陸陸續續借款給永豐餘集團前董事長何壽山,總共約13億元,甚至還有簽本票、借款契約書和借款憑證等,但隨著何壽山過世,永豐餘卻不認這筆帳,甚至反告林先生偽造有價證券和偽造文書。法院認定林先生無法交待13億資金來源等原因,判定有罪定讞。

▲自稱何壽山債權人的林姓男子,反挨告判刑。

自稱何壽山債權人林先生:「希望法院他能鑑定,我只是要求鑑定而已,把真相查出來。」

一看到記者就大聲喊冤,坐輪椅雙手上銬的這名林姓男子,自稱是永豐餘集團前董事長何壽山的債權人,借了對方13億如今卻反挨告入獄。林先生友人鄭先生:「何壽山永豐出現金融危機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是他的老朋友(林姓男子),然後就跟他做了資金的調度,前前後後總共調度了400多筆。」

▲林姓男子的借款契約書上記錄每筆明細。

林姓男子27年前共借了13億元給何壽山週轉,2014年3月5日林姓男子的母親從書堆中,翻出28張本票借款契約書和借款憑證,仔細看上面有每筆借款明細,甚至還有永豐餘公司印記和何壽山簽名,但卻遭對方控告偽造有價證券和偽造文書。

▲林姓男子的借款契約書和借款憑證上有永豐餘公司印記。

非當事案律師胡原龍:「如果有13億這麼高額的話,這個資金來源在哪裡,你憑什麼有錢可以借人家?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偽造有價證券部份,法院認定其中一張本票簽定日期何壽山當時人在國外,另外林姓男子也無法交待13億資金來源和借貸細節,因此判定有罪,但在偽造文書部份卻因為永豐餘無法提供同年份何壽山的簽名難以比對,因此判定無罪。

▲法官判定結果。

林姓男子對外堅稱冤枉,但隨著何壽山過世,這筆13億元之謎恐怕也無從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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