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還給教師們一個完善的健康檢查及自由選擇權
【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教育部109年4月29日時,即通知了各教育主管機關應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之規定,需給予所屬單位40歲以上員工進行2年一次補助金額3500元的一般性健康檢查。同時也說明國立高中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請各縣市政府參照並配合辦理,以維護教育人員的身心健康及有利於學生的教育學習環境。
王家貞議員接獲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的陳情,表示台南市政府無視教育部的通知,未依規定給予台南市40歲以上的教育人員2年一次,由老師自行做健康檢查,給予3500元補助的權益。而是,另外規定年滿40歲以上的教師必須要有兼任行政職務的人員,才能給予2年一次;金額3500元的健檢補助,教師兼行政人員可自行擇期前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進行健檢,並給予公假一天。而對於未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則是規定每3年才辦理一次教師的健康檢查。
15日王家貞議員召開記者會,為台南市教師們請命,要求市府應還給教師們一個完善的健康檢查及自由選擇權。會中邀請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許佩甄、台南教師會副秘書長施文平、大台南家長協會理事長李偉宏、台南市教育局主秘楊智雄、主任譚光哲及主計處專門委員蔡茂勝等相關單位共同出席。
王家貞指出,據她了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己於12月11日去函台南市政府,要求市府配合規定,需儘速完備所轄學校辦理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補助相關機制。台南市政府府教育局從未依教育部的規範辦理而自行其是。縱使給予了市內教師每3年一次的健檢,也必須由市府簽約之醫療院所,在「指定日期」內到校為教師們進行最陽春型的健檢,若教師們的時間無法配合,則視同放棄呢?還是另有其他方式處理?並不是如教育部所規定的由教師自行安排時間前往醫療院所進行健檢。
施副秘書長表示,感謝教育局依照職安法規定辦理教育人員的健康檢查,但檢查項目及流程前後只有10分鐘就完成,所以對於要達到疾病預防及早期發現的目的實在難以落實,實質上也沒有多大的幫助。
教產會副理事長許佩甄表示,希望市政府可以按照中央政府的規定,可以多多照顧教師們,尤其女性教師,不要用主觀認知任意打折犧牲教師的權益。雖然也很感謝市政府每年有給予每年二次免費心理諮商的額度,但教師的健檢更是保護身體健康相當重要的一環。她說她卑微的希望在110年度起,醫療巡迴車的服務項目可以更加完善,且對於當時無法參與健檢的教師,可以保留其額度,自行前往相關醫療院所完成健檢。本身是一位資深的教師,教育產業工會佩甄副秘書長深刻感受到教師的身心健康對於學生的心靈及學習具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期盼市政府可以符合中央政府的規定,給予教師們應有的尊重及權益。
王家貞補充說明,她一直關心身心症的議題,確實台南市在各界努力多次的爭取後,現在市政府已提供全市市民每人有二次免費的心理諮商,後續再視情況追蹤的服務。
家長協會理事長李偉宏則表示,教育局必須說明清楚教師的健檢費用是如何編列?由何處支出?千萬不可因教師健檢的經費支出而擠壓了學生教育經費的額度。
主計處專委蔡茂勝回覆:教師健檢的費用由政府編列的教育發展基金支出,所以無需擔心會使學生的權益受到影響。
教育局主秘楊智雄表示,因目前教師的健檢費用,並不是法定義務支出,但考量到守護教師們的健康,市政府以醫療巡迴車到校的方式為各校老師服務,以節省教師們來回奔波的時間。市政府會考慮增加多項的檢查項目,為教師們做到更完善的檢查及照顧,也願意傾聽各界的聲音。
王家貞則指出,市政府用3年一次的醫療巡迴車進行教師們的健檢,以節省教師們的時間,立意似乎良善,但是否有考慮到中央政府是有給予自由選擇權的,而台南市政府卻是反其道而行,未給予市內教師自由選擇檢查項目及醫療院所的權利,更何況男女有別,可以檢查項目可以同等視之嗎?再者,據了解醫療巡迴車所做的檢查除了非常陽春外,也未為尊重老師們自身需要的選擇,在質與量上皆無法滿足及實現真正健檢的立意及目的。
王家貞重批市政府不符合教育部之規定在先,輕視教師身心健康安全保護在後,如此傲慢不講理的行逕及作法,完全是剝奪了老師們健檢的自由選擇權及完善健康保障的權益。王家貞說,依法而言給教師們健檢補助,應該是政府對於教師身心靈妥善照顧及學生的受教權的保障,更是教師們的權益。現在卻成為市政府眼中給予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福利」,行政辛苦人所共知,給予適當獎勵也理所當然,可是不能間接造成健檢一校兩制的不同待遇。然而,對比於其他縣市,全國只有台南市不理睬教育部之規定,台南市府如此漠視教師們的權益,市內的老師們情何以堪?又該如何心平氣和、健康熱情的從事每日的教學活動?難道市府視台南市教師們為次等教師嗎?
最後,王家貞要求教育局限期提出改善的方案,並且一定要真正落實達成。
教育局楊主秘回覆,會再研議各界的意見及建議,並於二週內提出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