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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控在法庭上作偽證 林欽榮發聲明駁斥:蓄意攻擊證人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8月29日04:19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9日04:18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涉犯京華城案、目前仍遭羈押禁見中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28)日在台北地院法庭上指控,他首個市長任期的副市長林欽榮曾接受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案,並在法庭上作偽證。對此,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今(29)日透過高市府發出聲明,反批柯文哲是蓄意攻擊證人;同時他也駁斥柯文哲指控,「絕無單獨接受應曉薇陳情、協調」。

針對京華城個案,林欽榮表示,從未接受應曉薇針對該案之陳情或協調,惟於2018年6月至8月期間,係因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均可提出意見,故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後由林欽榮主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經各委員表示意見之後,大會不接受京華城公司人陳意見,並維持原決議。

聲明提到,柯文哲指出台北市公務員均稱容積獎勵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於法庭證稱:關於容積獎勵應受都市計畫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此項證詞與內政部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

聲明中也指出,林欽榮於法庭證稱,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畫法各該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既已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以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不應逾越該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即採用都市計畫法24條程序)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上述證稱,與內政部於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所以柯文哲指稱林欽榮作偽證,則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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