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司機硬上酒醉嫩妹還誣陷「她是性工作者」 下場重判8年半
一名范姓計程車司機在2023年2月26日早上,搭載未滿20歲女學生美美(化名)從台北返回桃園住家途中,見美美因喝酒熟睡,竟在汽車後座猥褻並性侵得逞,美美受傷後隔日驗傷並報警;桃園地院審理認定范男利用職務機會犯案,並在同年9月又猥褻另一女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女子因喝酒熟睡 遭計程車司機猥褻並性侵 根據判決書指出,美美在案發當日清晨7時20分,因與友人在台北聚會後精神不佳,友人陪同下樓時,特地記錄計程車車牌並提醒她「小心安全喔」,沒想到美美上車後熟睡,范姓司機在抵達桃園指定地點後,見美美仍未醒,就移至後座猥褻並性侵美美,過程中美美試圖反抗,受有頸部、腹部、右大腿挫傷害,美美下車後,在同日下午及晚間告知友人,並在隔(27)日前往驗傷並報警處理。 司機否認犯行 誣指對方為性工作者 審理期間,范姓司機否認犯行,質疑美美及其親友、醫師證詞,甚至誣指美美及其母親為性工作者,並指控檢察官濫訴,態度囂張。美美母親則作證表示,案發前女兒性格活潑,事件發生後明顯出現抑鬱、情緒不穩,母女關係也變得疏離,美美也曾自述「我也不喜歡這種事情發生」,讓家屬痛心不已。 司機同年再次猥褻他人 遭判8年6月 法官審酌美美與范男素不相識,且案發後美美拒絕搭乘計程車、回憶案發過程時情緒崩潰,認定其無誣陷動機,再考量范男犯後態度不佳,且於同年9月10日再次以類似方式猥褻他人,遭判2年徒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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