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擬放寬教育學分抵認 鼓勵修教程不減專業要求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中小學教師人力不足問題引發社會關注,為鼓勵大學生修讀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學程),教育部擬放寬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認畢業學分的限制,由各校自訂規則。教育部今(12)日表示,不會降低核心專業能力要求,而是提供更多元機會,讓學生投入教職的時間點更有彈性。
受到少子女化、業界人才吸引力等因素影響,近年願意投入教育學程的人數有所下滑。根據「師資培育統計年報」最新統計,113學年度核定師資類科招生名額為1萬12名,實際招到8821名,使用率為92.11%,許多名額沒用完。
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於民國114年到立法院專案報告時,就提出要提高修讀師培的誘因,具體策略包括調高實習獎助金、調升公費待遇、引導縣市政府穩定開缺等。
教育學程學分數過多,往往要多讀半年或一年才修得完,也是「勸退」學生的一大因素。教育部於今年2月10日預告修正「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其中第10條讓設有師資培育中心的大學可自訂規則,讓學生將教育專業課程的學分,用來抵認主修、輔修的畢業學分。
舉例來說,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的教程至少要修26個學分,過去很多學生修不完,所有學分都付諸東流。修法後則可抵認系上規定的通識學分、跨領域學分、彈性課程學分等,藉此鼓勵更多學生勇於嘗試,即便最後發現自己不適合當老師,學分也不會浪費。
另外,這次修法也降低部分類科的學分下限,國小師資類科由至少40學分,降低為至少30學分;幼兒園師資類科由至少48學分,降低為至少46學分。
教育部表示,草案是依據最新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進行課程架構統整與合理配置,並非降低核心專業能力要求。
教育部說明,在AI科技、SEL(社會情緒學習)及跨域教學需求下,大學應重新思考課程結構如何更精煉、更扎實,「專業品質不在於單純學分堆積。」草案允許教育專業課程於符合規範前提下,可採認為主修、輔修畢業學分一部分,這是學位畢業學分計入方式的調整,並非將教育專業課程降格為一般通識課程。
教育部提到,如今學生投入教職志向的時間點已不同於過往。這次修法有助於鼓勵學生接觸師培課程,並探索教職發展可能。
另外,草案降低部分類科的學分下限,國小師資類科由至少40學分,降低為至少30學分。教育部表示,先前已多次召集專家學者、大學代表開會取得共識,且學分數是最低門檻,大學仍可依照專業發展特色規劃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