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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裝行李箱棄屍淡水河 中國籍媳婦一審判1年

華視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華視

新北市去年8月發生,中國籍殷姓女子發現王姓婆婆死亡,竟然將婆婆遺體裝進行李箱內,搭捷運前往淡水河棄屍,最後因為檢警查不到殷姓女子殺害婆婆積極證據,將殷姓女子依遺棄屍體罪起訴,案件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殷姓女子將王姓婆婆遺體棄屍,欠缺對生命的尊重,還讓家屬無法將遺體安葬追思,但考量她犯後態度尚可,最終判她1年有期徒刑。

女子拖著粉紅色行李箱穿越廣場,這卡行李箱內原本裝得是她死亡的王姓婆婆,已經被她帶到淡水一處河岸棄屍,犯下這起棄屍案的是40歲中國籍的殷姓女子,被法院依遺棄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這是去年8月間,大批警力來到淡水河搜索,他們在8月8日接獲失蹤報案,最後在8月26日才在找到婆婆遺骸,後續殷姓女子也承認棄屍,不過檢警調查相關事證後,沒有查到殷女涉及殺害王婦的積極證據,最終針對她棄置遺體的行為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殷姓女子承認將婆婆遺體遺棄,但一再強調婆婆不是她殺害而是自然死亡,殷姓女子還說婆婆先前已經在床上躺了2個多月,她之所以沒有報警,是擔心婆婆的兒子懷疑是她殺害,怕遭到毆打才自行處理遺體,但家屬調閱母親失蹤前最後身影,認為她每天都出去運動、買東西,失蹤前也被拍到在外行走證明身體健康,家屬還說尋找母親時曾到住處找人,殷姓女子躲在屋內不開門,謊稱母親在睡覺或吃飯還一度離家,認為就算母親自然死亡,殷姓女子也應該通知家屬而不是擅自棄屍,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殷姓女子將婆婆遺體隨意棄置淡水河,不僅欠缺對生命應有的尊重,也讓家屬無法安葬追思,考量她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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