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等人遭判刑 台灣公民團體籲港府釋放
香港法院今天(11日)以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和何俊仁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人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徒刑。多名在台港人與公民團體今天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呼籲港府釋放鄒幸彤等人、廢除國安法,並恢復港人悼念六四的權利。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長期於每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香港法院根據國安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和何俊仁。歷經5年多審判和長期羈押後,法院今天做出刑期裁定。
台灣多個公民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跨海聲援鄒幸彤等3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小組副召集人陳彥亘指出,香港法院在毫無實質證據的情況下,僅憑猜測就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中的「結束」一詞,認定是透過非和平手段推翻或破壞中共政權,而不是透過協商溝通或修憲來進行。這樣的法庭臆測把所有的和平政治訴求定調為暴力或非法的手段,等於是「封殺了所有和平倡議的空間」。
濟南教會牧師黃春生表示,從1989年爆發天安門鎮壓學生事件到現在,中國政府仍然不容許人民公開悼念六四,不容許追問真相,更不容許要求政治責任。因此鄒幸彤等人所面對的,不只是一個人的刑事案件,而是一個政權如何對待記憶的問題。黃春生說:「(原音)鄒幸彤和支聯會所做的是拒絕遺忘六四,要求真相公義與問責,然而悼念卻被說成煽動。當追究統治者暴力的時候,卻被說成顛覆。這讓我們看到,真正受到審判的,其實不是只有鄒幸彤等人,而是整個香港的言論自由、司法獨立跟人的良心。」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回顧台灣過去一黨專政的歷史,當時掌權的中國國民黨拒絕接受民意的檢驗,把願意思考、希望台灣更進步的民眾當成違法亂紀的叛亂犯。但不是所有人都選擇妥協,有些人沒有忘記自己是「人」,他們對抗強權,才讓台灣逐漸邁向民主化。他呼籲台灣民眾千萬不能忘記過去的歷史和香港為民主的抗爭,否則現在的香港很可能就是台灣的未來。李明哲說:「(原音)如果台灣人不記憶我們過去反抗威權的歷史,忽視香港人曾經民主的抗爭,那現在的香港很可能就是我們的未來,因為中國正積極弱化我們的反抗意志,希望台灣人屈服於強權,剝奪我們選擇未來前途的權利,希望台灣人遺忘自己是個人。」
鄒幸彤長年堅持和平集會與言論自由,即使面對國安法威脅,仍堅持追求民主無罪。公民團體呼籲,今天的判決不僅關乎鄒幸彤等人的人身自由,更深刻牽動香港的法制與公民空間,並強調和平集會作為基本人權,不應被政府利用法律武器加以清算,而以國家安全為名掏空法治的體制,更應該受到譴責。(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