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虛擬貨幣轉帳洗錢 10月起3萬以上須附生日和住所
防制虛擬貨幣透過轉帳洗錢,金管會今天(4日)針對虛擬貨幣轉帳發布新規。金管會表示,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各國主管機關推動轉帳規則(Travel Rule)相關機制,目前歐盟、日本、韓國以及美國都已經立法實施,今年10月開始,只要轉帳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超過新台幣3萬元以上,自然人應額外附上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址,強化資訊揭露,接收方也需要核對資訊。
金管會表示,為符合國際規範,參考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研擬修正辦法,主要有3項重點。一是增定「上限強化型」資訊蒐集機制。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業者,不論移轉價值多寡,都應實施Travel Rule,也就是必須知道相關轉帳人的名字以及基本資料,至於移轉價值逾新台幣3萬元時,自然人必須提供出生日期和住所,法人則需要提供官方辨識的編號和設立登記的地址,強化交易追溯性及洗錢防制監理措施。
第二是VASP業者於擔任虛擬資產移轉的接收方,且移轉價值逾新台幣3萬元時,應就轉出方所提供的接收人資訊,與其所持有的客戶資訊進行核對,以強化資訊正確性及風險控管機制。
第三是由於國內外VASP間系統介接及實務運作調整等作業需要時間,今年10月第一階段先國內轉帳實施,轉帳到國外則明年底上路。
至於業者若不配合,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也表示,會依照洗防法業者違反相關內規來進行處分,可處罰新台幣50萬至1000萬的罰鍰。(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