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戶政所公務員要跑公祭是「業務範圍」?議員酸:鞠躬能通靈嗎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戶政所查水表案被踢爆案外案,自傅崐萁當縣長後,即要求戶政事務所主任要代跑婚喪喜慶,全國唯一。然而,被踢爆後兩個月來,戶政所持續出現公祭場合,議員今天批「疊床架屋、浪費公帑」,民政處回應「關懷喪家也是戶政業務範圍」,議員楊華美則反酸「公祭是戶政業務,難道鞠躬可以通靈嗎」?
代理民政處長李葳說,「公務員服務範圍不會只坐在櫃檯,不是死板板」,就是服務行動化的概念,據他所知,很多戶政所主任不會只去公祭現場,下午有空也會去喪家拜訪了解需求,包括遷戶口、死亡登記、除戶等,「公祭也是戶政所業務範圍的延伸」。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反批,公祭怎麼跟戶政業務連結?到底有什麼戶政業務必須公祭時到場辦理?喪家治喪期間到公祭通常有間隔一段時日,難道不能其他時間去?難道「鞠躬是可以通靈嗎」?代理處長李葳回應,公務員到公祭場合易生誤解,議員也提出不適當,縣府會再檢討工作安排。
今年3月罷傅連署爆發戶政所查水表案之後,縣議員鄭寶秀曾踢爆,自傅崐萁當縣長,就首創要求13鄉鎮戶政所主任要去跑紅白帖,她常看到戶政所主任騎機車跑攤四處奔波,質疑「為什麼公務員要當成這樣」?正因戶政事務所直屬縣府民政處,與罷免查核一樣,「上面有沒有人下令,大家心裡有數」!
雖3月被議員公開爆料,戶政所主任持續跑公祭,民政處上午在議會工作報告,議員楊華美認為,戶政事務所身為公務員,不該替縣府跑公祭,因「公務員文官不是這樣用的」!何況花蓮縣政府的北中南區服務中心主任也同時在跑會勘、公祭,她也要求縣府行政研考處既然要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流程,也應檢討疊床架屋的情形,如公務員「向上級講真話」的勇氣都沒有,真的是非常可怕。
民進黨議員張美慧也認為,戶政所主任及縣政北中南區服務中心主任同時出席同一場公祭,實在是重複並浪費公帑,講白一點這種跑公祭就是在替政治人物掌握訊息,何況縣府北中南區服務中心主任還是在縣府其他局處占缺,再調用到服務中心,本身就是黑機關,建議經費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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