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起訴 竹縣前工務處長喊冤:疑捲他人感情糾紛
新竹縣前工務處前處長林鶴斯涉嫌在2018年任職技正期間,收取廠商15萬元賄賂及洩露工程安檢評委名單,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天開準備庭,他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從頭到尾只負責公文核稿,未參與、干涉工程審查或驗收,懷疑自己是捲入他人情感紛爭。
檢廉調查,新竹縣府在辦理「107年度新竹縣轄內農路、村里道路及人行天橋等橋梁基本資料建置及安全檢測評估案」時,林鶴斯明知評委名單在公開前不能外流,仍用鉛筆註記人選,並透露給萬喬豐合夥人張綵宸知悉,待萬喬豐取得標案之後,也從張女一方取得賄款15萬元。
桃園地院今開準備庭,林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職務是技正,負責公文核稿。他強調當年採購案是勞務採購,有期初、期中和期末審查,還有結案驗收報告,自己從頭到尾只有協助核稿,未參與干涉採購。
林鶴斯承認與張綵宸是同所學校畢業,但他強調2人沒有私交,也沒有直接過節,懷疑自己是捲入張綵宸與他人的感情糾紛,導致身陷官司。
林的律師主張檢方起訴主要是依據萬喬豐公司負責人陳明正及合夥人張綵宸的證詞、筆記和電腦紀錄,但多數內容與事實不符,且陳男的證詞也屬傳聞證據,並非親眼所見。另外,調查人員搜索未在林家發現現金,也無法證明有15萬元匯入林的戶頭,難以證明林有罪。
林的律師也聲請調查證據,請求院方調閱陳、張及萬喬豐公司稅籍資料及會計事務所資料,另函詢新竹縣政府公文流程及公文彌封狀況,但檢方認為辯方未釋明調閱稅單必要性,應無調查必要。法院訊後裁示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