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痛批黃國昌! 披露是黨內先提出金錢補償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眾黨中評會13日開除中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黃國昌還強調不容許李要求黨內補償她立委任期薪水。對此,李貞秀今(14日)出席《前進新台灣》節目,披露是黨內先提出金錢補償。
李貞秀在《前進新台灣》表示,她之前一直顧慮民眾黨、柯文哲的聲譽,但代理黨主席黃國昌從來沒顧慮民眾黨的權益,她不能放任民眾黨成為時代力量第二,因此自己必須還原事實。
李貞秀指出,有關「拿錢」的問題,其實是「那時候(黨內)就說不能讓妳馬上沒有收入,我們該算給妳的還是會算給妳」,是他們主動先提的,而自己一直以來只要求做滿第1個會期,從來沒有要拿民眾黨的錢,到8月時就會相忍為黨自行走人。
李貞秀說,她只有講過「壞人做壞事必須要付出代價」,而且先前4月7日開會時,自己有明確說出「我不要民眾黨一分錢、我不要柯文哲一分錢」,但13日中評會依照7日會議紀錄開鍘時,卻沒看到這些內容被呈現出來。
李貞秀透露,目前就是有人以「拿錢」抹殺她的人格,還說什麼她哭訴要養5個小孩,但她的小孩都過得很好,還會湊錢支持她,因此不存在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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