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屋主換人房屋稅自住用稅率記得重新提出申請

勁報

更新於 04月29日03:44 • 發布於 04月28日16:06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屋主換人當,房屋稅自住用稅率記得重新提出申請喔!金門縣稅務局表示,因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去年(114年)期上路,產生重大變革,不僅房屋稅由原按月課徵改為按年期課徵,向每年2月末日房屋稅籍所載之納稅義務人核課當年期(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之房屋稅,而且針對自住用房屋之定義,新增辦竣戶籍登記之規定。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自住房屋之基本規定如下:

(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稅務局說明,部分納稅義務人會認為「我自已在住的房屋為什麼不是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顯然是誤解「自住」定義,或忽略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含未辦保存登記即沒有權狀的房屋)所有權人變更以後,無論您是買賣、受贈、繼承或其他原因取得,如果仍符合房屋稅自住稅率的條件,還是要在當年期開徵40日(3月22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重新向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尤其是繼承或配偶相互贈與取得之房屋,鄉親特別容易忽略,因所有權人已變更,無法延續原本的自住優惠,新所有權人必須重新申請;土地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也是一樣,要以新所有權人名義重新申請,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恢復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舉例說明,父親持有自住用房屋有兒子設立戶籍,符合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規定,嗣後父親去世,房屋由兒子繼承取得,雖然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條件仍然符合,但所有權人已變更為兒子,所以還是要在當年期開徵40日(3月22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重新向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如有房屋稅問題請洽082-325197分機305、306、308、310、311、317,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不甩川普施壓!美聯準會宣布升息1碼 主席華許硬起來:通膨太高了

鏡週刊
02

已是NOR Flash龍頭 華邦電再砸11.2億美元吃下英飛凌11%市占為哪樁?

鏡報
03

券商排名》元大證1家獲利竟抵得上2家公股銀行 凱基證前8個月EPS已經12元

信傳媒
04

日本政府公開外國人持有境內不動產比例 台灣排名曝光

自由電子報
05

Fed睽違3年升息1碼! 川普火速喊話:利率要1%以下

CTWANT
06

Fed抗通膨玩真的!全票通過升1碼、年底可能再升 華許「逆川普」6大重點一次看

Newtalk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