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再穿「清白戰袍」出庭!肇逃拒認罪 落魄現況曝:待業無收入
藝人黃子佼涉「創意私房」案近日定讞,另涉肇事逃逸案則於今(22日)上午9時30分首度開庭。黃子佼提前10分鐘抵達新北地院,身穿白帽、藍衣搭配格紋褲的同款「清白戰袍」現身,面對媒體追問「還是不認罪嗎?」、「有和解了嗎?」等問題,全程不發一語,快步進入法院。庭訊中,他否認犯罪,主張當時只是為禮讓巷口駛出的機車而減速停車,並未碰撞到被害婦人;庭末更親口證實自己目前無業、沒有收入,且已離婚。
檢方起訴指出,黃子佼去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五段方向直行,經過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因禮讓巷內騎出的機車而減速停車,卻與後方林姓婦人所騎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林婦人車倒地,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處擦挫傷。
檢方認為,黃子佼事故後未停留現場處理,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逕自駕車離去,涉嫌肇事逃逸。不過黃子佼辯稱,當時注意力集中在左前方駛出的機車,未察覺右側狀況,也未聽到撞擊聲或發現發生事故。
但林姓婦人指稱,事故發生後,黃子佼曾朝她倒地的方向看了一眼,卻未下車查看便直接離去;而當時受禮讓的黃姓機車騎士也證稱,他左轉進入五谷王南街後,透過照後鏡發現林婦倒地,隨即迴轉查看傷勢。檢方據此認為,距離更遠的黃男都能察覺事故,黃子佼理應知悉發生車禍,因而依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
今日庭訊時,法官當庭勘驗黃姓騎士的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畫面。勘驗結束後,黃子佼委任律師蕭棋云提出兩點主張,包括案發路段車道呈現微U型,黃子佼並無向右偏行的情況;另林婦的機車也並非因碰撞而倒地,但檢察官堅持認為有碰撞。
律師進一步表示,林婦在警詢及偵訊時都曾提到「沒有碰撞到黃子佼的車」,認為林婦當時想從黃子佼車側面鑽出,因黃煞停受到驚嚇才自行摔倒,並不存在碰撞情形。
此外,律師也聲請函調台灣賓士北一分公司南港服務廠的保養維修紀錄,希望證明車輛沒有凹陷、碰撞痕跡,並請求調閱三重分局製作的車漆鑑定報告。不過檢察官認為,已有車漆鑑定資料,無再向賓士公司函調的必要。
檢方另聲請傳喚林姓婦人及黃姓騎士作證,但黃子佼律師認為,黃姓騎士並未親眼目睹事故發生,沒有傳喚必要。
量刑參考訊問時,黃子佼律師表示,雙方已與林婦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黃子佼則向法官自陳專科畢業,目前無業、沒有月收入,現為離婚狀態,需扶養未成年子女及父母。至於檢辯雙方提出的調查聲請,法官則表示將再行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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