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案總經理余凌冲20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仍有滅證串證之虞
台中地院說明裁定理由。法官訊問後,認定余凌冲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項、第1項之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罪,以及同法第49條第2項前段所定、違反第47條第2款規定並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等罪;另涉《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並具有羈押原因。
法官認2000萬交保足以形成拘束力
法院指出,余凌冲已承認檢方所指犯罪事實,檢警也已掌握部分證人、鑑定報告及其他重要證據。法官綜合評估後認為,透過高額保證金,再加上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報到,已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尚無羈押必要。
法院依余凌冲涉嫌罪名法定刑度、個人身分、工作、家庭及收入狀況,裁定以20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並須依指定時間前往警局報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認仍有滅證、串證風險
台中地檢署認為,余凌冲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且有湮滅、偽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在9日凌晨2時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院10日晚間7時30分開庭,訊問超過3小時,直到晚間約10時55分才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法院裁定,已當庭提出抗告,將由上級法院進一步審理。
親友提行李箱現金辦保 余凌冲全程不發一語
裁定出爐後,余凌冲親友迅速帶著裝有現金的行李箱到法院辦理交保。法警室清點鈔票直到今凌晨12時多,余凌冲於凌晨1時10分離開法院。
面對媒體追問,他全程不發一語,並以隨身物品遮擋鏡頭,隨即快步上車離去。
中聯油脂案爆發後,短短數日內接連出現食藥署開罰1.6億元、檢調搜索、聲押、法院交保及檢方抗告等進展。接下來,案件焦點將集中在企業高層何時知情、檢驗結果是否遭延後處理、相關文書是否涉及不實登載,以及2000萬元交保與限制措施能否有效防止證據遭破壞或證人遭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