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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財兩失!新北男省幾秒「切西瓜」下場慘了 賠錢還要坐牢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即時中心/陳奕劭報導

新北市顏姓駕駛為了縮短等待時間,未依規定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便提前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結果與對向直行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對方不幸死亡。經事故鑑定與法院審酌認定,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對此,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13)日指出,切勿貪快「切西瓜」,違反規定者,不只交通違規處罰外,更可能負擔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

新北駕駛「切西瓜」下場慘了

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因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衍生交通事故而申請鑑定案件,112年150件、113年149件、114年140件,顯示仍有不少駕駛人抱持僥倖心理,習慣在路口提早左轉,也就是俗稱的「切西瓜」。

裁決處指出,為了縮短等待時間,新北市一名顏姓駕駛人日前未依規定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便提前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結果與對向直行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對方不幸死亡。

雖然該名駕駛表示,當時誤以為對向車距離足夠,認為自己可以順利完成左轉,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左轉車輛依法應禮讓對向直行車先行,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本次事故與其違規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切西瓜」左轉,除交通違規處罰,恐賠上荷包還吃上官司,圖非本案例當事人。(圖/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新北裁決處籲「勿貪快」

裁決處呼籲,駕駛人,車輛左轉時,應於距離路口30公尺前開啟方向燈,提前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進入路口後應先行駛至路口中心,再確認對向無來車或已完成禮讓後,才能安全左轉,切勿貪快「切西瓜」,更不可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

裁決處表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若因違規肇事造成他人傷亡,除交通違規處罰外,還可能負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提醒駕駛人,多等幾秒鐘、依法完成左轉,不僅保障自己,也守護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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