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以暴力的論述與手段建構欺騙世人的中華民族主義
Newtalk新聞
在中國,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了一部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法律。這部法律加強了對少數民族的統制。對此,台灣總統賴清德嚴厲批評其為「惡法」,美國、歐洲與日本的國會人士也表達了強烈的憂慮。同日,台灣社會以及海外華人群體中,也出現了強烈批判該法的聲音,以此表明不願屈從於習近平政權的立場。
另一方面,7月6日台灣發生一起事件:長期研究中國與台灣問題的資深記者矢板明夫遭到一名中國籍男子襲擊。該男子在變裝準備離境之前就遭受逮捕。台灣外交部譴責此舉,認為這是「中國依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跨境進行打壓的首例」(自由時報,7月6日)。如此引發巨大爭議的法律究竟意義為何呢?問題何在呢?以下我們將概觀其制定的歷史背景,並指出:日本與外國也不應坐視不管。
一、「中華民族團結」的世界觀
首先,這部法律選在7月1日──中國共產黨(以下簡稱中共)創建紀念日──施行,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義。1997年香港回歸之日期同樣是7月1日。將重要法律與此一日期加以綁定,顯示政權對其中所蘊含的原則極為重視。
那麼,習近平政權在「中華民族的團結與進步」這一個概念當中,究竟寄託了什麼樣的情感呢?
「中華民族」一詞,意指佔人口九成以上的漢人(漢族,通常被日本人視為「中國人」,亦即使用漢字並講華語)與官方認定的55個少數民族,共同構築出一種彷彿是單一民族的共同體。關於漢族與少數民族的關係,今日中國所奉為正統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論(這是由社會人類學者費孝通於1980年代所提出的),這大致包含以下幾點:
1、自中華文明誕生以來,漢族與各少數民族──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平原民族與山地民族──雖然時常爭鬥,但猶如家庭內部的爭執一般,總體上仍在中華文明的向心力下共享社會,並在文化上彼此交流。
2、因此,中華文明不僅是漢族的產物,也吸納了各民族的智慧,成為共同財產。歷代王朝皆以「大一統」的形式治理多民族國家。
3、在前近代,雖僅有中華文明的向心力,並無「兄弟民族」的自覺。但進入近代,面對列強壓迫,漢族與少數民族共同抵抗,逐漸形成「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情感,認知彼此命運相連、不可分離。
如今,在中共的引領下,人民皆成為「國家與社會的主人」,在享受發展的同時,「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也愈加強烈。最終將超越西方國家,恢復《中華文明的智慧與力量真正引領世界的本來面貌》。
這一個過程,就被稱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二、「中國式現代化」的論理
那麼,為何中共認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離不開共產黨的引導呢?大致上,他們的說法是如下的:
1、在中共的帶領之下,過去四十多年來,中國出現了人類史上前所未有的高速經濟發展,曾經陷於貧困的中國人民,如今不僅滿足了基本生存權,更能享受發展成果。
2、當前美國與西方正迅速衰落,中國、俄羅斯等新興國家逐漸成為各自區域的「極」,彼此追求「雙贏」的關係,構築「多極化世界」,藉此來實現真正的世界和平與發展。
3、習近平時代的中共,將中華文明的智慧、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精神,以及最先進的科技結合起來,實現了「中國式現代化」。
4、最終解決台灣問題,並使中國成為能與美國並肩,甚至超越的「現代化社會主義強國」,這才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里程碑。
5、因此,中國人民都應隨著物質生活與生產關係的變化,對中共中央=習近平的領導層抱持無限信仰並展現忠誠,作為推動中華文明的原動力。
三、「中華民族」是近代日本的產物
但是,這樣的主張與近現代中國的歷史現實並不相符。
首先,在萬里長城以北,或四川盆地的南、西外側,中華文明並未完全滲透。草原與沙漠的內陸亞洲,長期以來是藏傳佛教與伊斯蘭等世界宗教的興盛之地,這些地方是與中華文明並立的。
17世紀,滿洲人建立的清朝崛起,取代明朝來統治中華大地,並將藏傳佛教徒與突厥裔穆斯林的世界納入影響範圍。今日中國所謂「核心利益」的疆域,其形成的原動力,乃是乾隆帝以前的滿洲人之實力與多元文化的包容能力,而非中華文明本身。
清朝在19世紀衰落,遭列強壓迫,被迫進入近代外交。此時,新興的漢人精英群體以中華主義與近代主義為核心,試圖將乾隆帝時期所控制的廣大土地重新定義為「中國 China」,並將之加以重建。尤其在甲午戰爭失敗、目睹日本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國之後,他們認為日本富強的秘訣在於建立「單一民族國家」,成功地統一人心。
因此,在清末爆發的中國民族主義浪潮當中,普遍出現一種想法,那就是:要強制「漢化」那些不懂漢字、不熟儒學的人,就能創造出與「日本民族」並立的「中華民族」。但是,這種做法自然引發激烈混亂:蒙古人依靠俄國,藏人依靠英國來追求自立;新疆的突厥裔穆斯林則在軍閥割據的民國時期,受西方傳入的伊斯蘭近代主義之影響,逐漸投身東突厥斯獨立運動。
此外,香港因鴉片戰爭而成為英國殖民地,長期以來形成了以英式經濟理性與法治為基礎的獨特社會,而被譽為「東方之珠」。這一事實與「中華民族」所強調的「反帝國主義」論述是格格不入的。
台灣則在「中華民族」民族主義尚未普及之前,因甲午戰爭失敗而被割讓給日本。自此至1945年,台灣經歷「台灣與日本內地」的關係;1945年後,又從「台灣與國民黨帶來的中華意識形態」之間的矛盾中,走出獨特的發展道路。這也是「中華民族」在台灣始終無法被接受的原因。
但是,從中共的角度來看,要打破近現代史的陰影、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將自日本戰敗以來「離散」的台灣完全納入中共的掌控之下。
三、改革開放下的心靈錯位
毛澤東時代,透過階級鬥爭來「掀起打擊反動派、打擊分裂主義者的風暴,以革命方式創造中華民族的團結與邁向共產主義社會」,這種做法在經濟與社會上都徹底失敗,而將中國推入極端貧困的深淵。
70年代末以後的改革開放,可以說是一種嘗試,亦即:在外國以及香港、台灣的協助下,恢復並提升生產力,藉此重新建立對中共與中華文明的信念與信任。尤其是1989年的中國民主化運動、柏林圍牆倒塌、1991年蘇聯解體、南斯拉夫紛爭等社會主義陣營的動盪,以及西方自由主義思想與大眾文化的滲透,都讓中國共產黨感受到強烈的危機。90年代後期開始的急速經濟發展,同步伴隨徹底的愛國主義教育,這實際上是一場思想鬥爭,目的在於捍衛「中共引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主張。
但是,中國的經濟發展與少數民族政策卻產生了中共未曾預料的結果。
改革開放初期,中共為了恢復並提升少數民族的生產力,推行民族學校的母語教育,以及振興各民族文化的政策。但這反而強化了少數民族的身份認同。隨著經濟發展,少數民族生活逐漸寬裕,而與其文化相連的周邊國家往來增加,這一趨勢更進一步加速。
另一方面,漢族群體則因獨生子女政策與大學入學考試(高考)等制度中少數民族的優待而心生不滿,認為「如今少數民族才是現代中國社會的受益者,但他們卻不是向中華文明、中華民族的凝聚力靠攏,而是走向獨立性」,漢族群體因此感到焦躁。特別是在2001年美國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對保有伊斯蘭文化特徵的穆斯林少數民族的反感愈加強烈。
在這樣的背景下,2008年爆發了西藏獨立運動,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則發生了大規模衝突。
中共對此的回應是:為了持續經濟發展、追求富強,必須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因此對於《少數民族以尊嚴為核心的運動》進行嚴厲鎮壓。同時,2000年代全面推進的「西部大開發」政策就更被加強化,中共認為只要提升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社會經濟連結,自然就能促進「中華民族」意識的共享。
2012年習近平政權成立,於隔年提出「一帶一路」政策,將少數民族地區定位為《通往歐洲與非洲的中國經濟發展前線》,藉此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的脫貧,並加速與全國經濟及全球經濟的連結。
四、習近平時代的怒火
但是,習近平政權成立後不久,在2014年春天,烏魯木齊火車站發生爆炸事件。自此,習近平政權將少數民族的一切離心行動定義為「三毒」(分裂主義、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並轉向「嚴打=徹底鎮壓」的方針。
由此所出現的政策,便是所謂「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鑄牢」。如同透過高溫與強壓將金屬加以鑄造一般,中共如今揮舞其壓倒性的社會管理能力之劍,企圖從根本上矯正少數民族的精神。
在西藏等地,未成年學生被強制接受以華語為主的寄宿教育,兒童被切斷與藏語生活環境的連結。在新疆,自2017年起,政府以人工智慧判斷人們的思想是否屬於「三毒」,並將其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罪犯,或將之強制送入收容所,將其排除、隔離於社會之外。同時,以「宗教中國化」之名,所有宗教都被迫改寫教義,使其成為「培養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維護社會穩定」的工具。清真寺被拆除或改建,宗教活動受限,伊斯蘭信仰被強制「中國化」。中國政府被指稱在海外恐嚇維吾爾活動人士,形成「長臂管轄」。
此外,自2020年起,少數民族語言教育全面禁止,僅保留少數民族語言的讀寫(甚至往往連這樣的讀寫也被剝奪)。在南蒙古(內蒙古自治區)爆發的反對示威亦遭鎮壓。取而代之的是,少數民族被強制納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世界——簡體字與北京話。至2026年,蒙古語在教育與高考中逐漸被邊緣化。蒙古語內容在網路平台遭刪除,蒙古文化被重新定位為「邊境文化」。此外,蒙漢通婚比例上升,蒙古語母語使用率下降至約六成。
同時,習近平政權透過大規模安排少數民族赴「內地」大城市就業,推進鐵路、公路等基礎建設,以及大力發展觀光業,企圖以「如同石榴籽緊密相連」的方式,徹底推動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這套「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鑄牢」當然不僅限於少數民族,香港與台灣也包括在其中。
2019年香港因本土意識高漲而爆發大規模運動,中共予以鎮壓,並在香港推行《愛國主義教育,將其納入與廣東、澳門一體化的「大灣區」構想》,企圖讓香港人也徹底接受「中華民族」的身份認同。自2020年起在香港推行「國安教育」與「愛國主義教育」,要求學校課程強調「國家安全」與「民族團結」。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言論、媒體與集會自由大幅收緊,異議人士遭逮捕或流亡。
在台灣,中共則以強烈壓迫民進黨政府、拉攏國民黨並展開各種認知戰的方式,試圖讓台灣人民相信:台灣的繁榮必須依附於中共所引領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才是歷史的潮流。
綜觀「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曲折歷史,可以理解這部法律並非突然加上新的規制,而是中國民族主義與習近平政治的總結,並以「法律執行」之名,進一步加強統制。
五、國際間日益加深的憂慮
台灣總統賴清德對這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嚴厲批評,稱其為「以團結為名,實則進行同化與消滅的惡法」、「跨域的越境打壓」(中央社,7月2日)。台灣的大陸委員會也表示出強烈的警戒,認為此法「對台灣人課予強制統一的法律義務」(該委員會官方網站,7月2日)。
此外,世界各地持續抗議中共壓制的少數民族、香港人士與民主化運動相關人士,無不嚴厲批判這部法律。美國與歐盟(EU)的發言人及議會也表達強烈憂慮,指出習近平治下的中國在人權壓迫上是進一步加劇,而且此法的域外適用可能為跨境打壓提供「法律依據」,使其常態化(路透社,7月2日)。
在日本國內,6月30日包括「中國人權侵害究明與行動議員聯盟」在內的四個跨黨派議員聯盟,也針對此法提出強烈抗議,指出此舉將危及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化,甚至可能導致在日本的中國出身者遭受打壓,民主國家絕對無法接受。這問題在日本絕不能坐視不管。
事實上,如果這個法律的域外適用涉及在日本的取締,這本身就是對日本國家主權的嚴重侵犯。
日本的歷史雖然曾取捨並吸收中華文明的成果,但從未成為中華文明的一部分,而是始終以獨立的角度觀察其盛衰。但是,這部法律卻不允許「外部勢力」對中華文明與中國歷史進行自主解釋,反而要求完全接受中共所提供的論述,並透過強迫的自我審查與對中國的忖摩,嚴重限制外國的言論自由與思想、良心自由。這不僅危及日本的中國研究與中國報導傳統,更是對日本國憲法所保障的自由開放社會的根本挑戰。
六、更惡劣的影響
這個法律其實有更惡劣的影響是可想而知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15條要求從幼兒園到高中全面使用普通話,少數民族語言不能再作為主要教學語言,這將使維吾爾語、藏語、蒙古語等逐漸邊緣化。此外,官方要求在公共設施、地名、媒體中突出「中華文化符號」,削弱少數民族的獨立文化表徵。和平的宗教活動(如學習《可蘭經》)可能被視為「破壞民族團結」,導致拘捕或判刑。該法律鼓勵漢族移入少數民族地區,並推動混居,削弱民族自治的基礎。民族地區的發展被納入全國計畫,地方利益與國家意志深度綁定,失去自主性。
在政治與思想控制方面,少數民族幹部被納入體制,換取政治與經濟紅利,將削弱地方抵抗力量。而官方將修改歷史敘事,將民族衝突詮釋為「中華民族內部矛盾」,消除獨立歷史主體性。而該法律明文規定境外個人或組織若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亦可追究責任。這可能使海外維吾爾人、藏人、蒙古人及支持者遭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