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愛賠10萬!名律師「監視器」佐證反挨告 吞三連敗
因蔡英文論文案當庭怒嗆法官「混蛋」的名律師張靜,4年前因女友經營台東美體美髮店與同業爆發口角,他為替女友出頭,大方拿出店內監視器畫面佐證,雖成功讓女友獲得不起訴,卻反被對方控告「妨害秘密」。儘管張靜辯稱僅為防盜、自保,並未查閱過影片,但台東地院一審判他10月徒刑;民事賠償部分,張靜近日再吃悶虧,二審判賠10萬元定讞,慘吞三連敗!
判決書中,這起爭議始於2020年,當時張靜女友的沙龍店疑遭同業「踢館」,對方來店消費後口角衝突提告,身為法律專家的張靜當時以店東身分,主動提供店內的室內監視器錄影帶交給檢警佐證。沒想到,這一舉動雖保住了女友,卻也讓自己身陷囹圄,對方反咬張靜在按摩私密空間裝設監視器,涉嫌偷拍。
張靜雖極力自清,強調當初裝設監視器目的僅為防盜或應付不理性的消費者衝突,開店這麼多年來,頂多半年一次拷貝畫面存檔記錄,但法官審酌,美體美髮店涉及換衣、按摩等高度隱私行為,顧客與他人在室內活動具有「合理的隱私期待」,張靜未經同意竊錄,已觸犯妨害秘密罪。
台東地院去年8月依違反個資法分別判他與女友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就民事賠償部分,一審法院判張靜敗訴,判賠10萬元;但張靜堅稱未看對方在按摩室的監視器畫面,並反擊對方身心受創,不該怪在他頭上,除對方早先就有就診記錄,另檢警搜索公開相關畫面才是受創主因,張靜主張賠償金額應2萬元為限。
不過,民事庭二審法官們並不買賬,經審酌按摩室屬於高度私密空間,未經許可錄影已構成嚴重侵害個資,另考量張靜、女友學歷,及他從事律師業務、公益事業,年收入上百萬元等,二審維持原判,判張靜與女友仍須賠償對方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