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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起接送7歲內兒童上下車,黃線臨停免罰款!提醒開車家庭,也別忘了領婦幼停車證喔

媽媽寶寶

發布於 2020年11月21日01:28

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停不受3分鐘限制

交通部指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新增,家長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的限制,但以下4要點,爸媽要注意看喔,才能真正享有新政策的福利:
1.僅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
2.不可以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在「禁止停車(黃)線臨時停車」才有不受3分鐘時間限制。
3.如果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接送孩童上、下車,但是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情形,則可視個案具體事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以免予舉發處理。
4.這條新規定的適用對象,包括接送行動不便人士上下車,所以接送未滿7歲兒童的執法認定原則,也比照既有接送行動不便人士上、下車。
以上大家看懂了嗎?意思就是,以後接送未滿小孩可以停黃線不限時,而紅線原則上不能停,但是在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的情況下,可視情況免被舉發處理,未來接送小孩真的方便許多啊!
(延伸閱讀:新北推動「智慧停車2.0」!托幼、托老機構前可以臨停囉
(延伸閱讀:安全座椅新規上路!2歲以下無使用「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將處3000元以下罰鍰

開車爸媽別忘了去領婦幼停車證

孕婦與育有未滿7歲兒童的家庭,停車可享停放在婦幼停車位的資格,大家別忘記自己的權利喔!
要怎麼停車呢?以台北市為例,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到停車管理工程處服務臺及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管理室、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及親子館等地點領取停車位識別證。領到停車識別證後,停車時放在車子前方玻璃明顯處即可。
哪些停車場可停婦幼車位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之1第1項規定,一般大型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的汽車停車位,做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但汽車停車位未滿25個的公共停車場,就沒有提供喔。
不符資格者不能占用婦幼停車位!108年6月29日起,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將依停車場法第40條之1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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